关于做好2015年度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10 14:52来源:广东人事人才网 点击:
关于做好2015年度怀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省人社厅湘人函[2014]118号文件规定,为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发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教育)科,中央、省属在怀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教育)科:

   根据十八届中全会关于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和省人社厅湘人函[2014]118号文件规定,为推进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继续教育培训主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培训。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专业科目培训学习,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支持各专业领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培训机构的优势,制订、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汇聚优势培训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培训项目,提供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公需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才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途径。公需科目培训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国家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到两门公需科目的培训,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也可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选修。公需科目的学习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公需科目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自行确定与公需科目相适应的参考书目同时将公需科目的培训内容、学习及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及时进行登记(其中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记录为一类学分5分)。

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的培训时间不超过4天或24学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继续教育登记内容和要求,在《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上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的重要条件。

三、证书统一免费发放。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6号)规定,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不再实行收费购买,一律免费发放,各地各部门不得再向专业技术人员收取证书购买费。直各主管部门每年第一季度申报本单位年度证书需求计划,统一领取后免费发放到个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区证书的印制和免费发放

四、证书实名制登记领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统一编号,一证一号,人、证、号对应。统一领取时需提供各地区各部门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见附件)。

  五、从2015年起,县市区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市直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验印;非公企业和其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验印,由人事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到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办理。

六、市直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验印流程为:由首个施教机构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相关个人信息,施教机构填写年度培训与成绩并加盖公章;主管部门复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件并加盖公章,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验印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印章;直主管部门收齐证书和辅助复印件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验印。2015年7月15日到7月30日为证书登记、验印阶段。各单位应将培训内容、课时、成绩及学分登记在参训学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报当地人社部门验印。

七、调训对象:2015年参加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为全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在今、明两年内需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求在今年内完成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务。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安排。

八、培训内容:以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等为主要内容。

九、2015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日。

2、报名地点:市直及驻怀各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市区各单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进行报名登记。

3、报名要求:由单位统一填报《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送当地政府人社部门。

(二)培训方式

2015年6月为学习培训阶段,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本级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培训组织工作。市直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教育培训采用学员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以学员自学为主的培训方式。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是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教材按照省里规定统一采用《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由参训专业技术人员自行购买。

(三)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全市统一命题制卷进行考试,分级组织实施。全市考试统一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0:30,各区县人社局于2015年6月29日到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试卷。考试不及格或因各种原因未参考的,2015年7月7日进行一次补考。

十、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培训人员学习时间的落实。

2、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与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要求仍按《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18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或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不得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同时结合自己的工作和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4]118号)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 29 日
文章标签:继续教育工作怀化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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