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0 08:50来源:广东人事人才网 点击:
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函201628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713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每年按时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评中级需要连续近4年培训,评高级需要连续近5年培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认定中级职称的无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为确保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能顺利进行职称申报,区职改办计划与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联合举办长沙高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请各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做好宣传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长沙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人事关系档案在高新区,已取得初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未来计划申报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

三、收费标准

费用标准为195/年/人(物价许可证长A—0104,含书籍、培训、考试、证书等费用)。

四、报名方式

1、根据报名人数及每个人报名年限,将培训费用打至如下账户:(开户名: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长沙韶山路支行,账号:1901007009014425345),转账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全名

2、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并将盖章后报名表和培训费用转账凭证截图传真至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85996498,或将盖章后扫描版报名表和培训费用转账凭证截图发送至2072639663@qq.com.

五、公需科目培训课程

1、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实践能力提升》

2、2016年:《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

3、2015年:《信息化能力建设与信息安全》

4、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

5、2013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低碳经济》

六、培训时间、地点

1、2017年的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实践能力提升》培训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9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地点待定,具体再另行通知。同时请关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

2、补往年公需科目的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地有可能不在高新区)由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七、报名程序

单位组织培训人员报名并填写报名回执→按培训人数及年限将培训费用打至指定账户→将报名回执盖章后和培训费用转账凭证截图发至指定地址→等待通知同时关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准备参加培训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虽然可以补报往年的,但预计2017年7月9日开办的培训班,只培训2017年公需科目,所有报名参加往年培训的,由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另行通知时间、地点。

(二)请及时登录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并参加培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三)请各单位收集好申报名册,由单位盖章后统一报名。

(四)培训时,已参加过培训有继续教育证书的带好证书,第一次参加培训无继续教育证书的请切记携带近期彩照1张,并在反面写上公司名称及本人姓名。

(五)培训时,请于培训当天9:00前到达培训地点并按要求签到。

(六)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将通知领取继续教育证书,请关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按时间要求领取并妥善保管。

(七)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培训,概不退费。

九、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曾国辉、唐  胜(长沙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

2、联系电话:0731-85996498(兼传真)  85997468

3、E-mail: 2072639663@qq.com

 

    附件:专技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xls
长沙高新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doc

 

                                      长沙高新区职改办

                                       2017年6月 20日

文章标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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