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湘人社函[2017]40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要求,探索新形势下继续教育培训模式,提升学习培训效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意义,积极推进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才和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各级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要确保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以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定初级任职资格需参加继续教育1年培训,硕士研究生初任中级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2年培训,评审中级职称需参加继续教育4年培训,评审高级职称(副高、正高)需参加继续教育5年培训。
二、明确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2017年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要求在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
三、网络平台报名学习方式
经省人社厅批准,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qxxn.com)或湖南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主办的“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www.hnpxw.org)作为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之一,经研究,该教育基地作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选择的网上继续教育培训平台。
学习采取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在线学习满30学时才符合要求(含练习)。学员通过网上注册,选择单位所属地,无单位的学员选择档案所属地凭借用户名或者个人实名身份证,登录所在地的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进行在线学习。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在线考试的方式进行。学员在完成所选课程学习后,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在线考试结果显示“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另有2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合格后视为该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经2次补考均不合格者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加考试,视为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须重新学习和考试。
五、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颁发及验证
公需科目培训及考试合格后,学员在湖南人才市场公共教育网提交证书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打印当年度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对证书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完整的,人社部门一律不予登记,也不办理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全市(含县市区)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验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请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人事部门将本地本单位人员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收齐后统一报送验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不接受每个人单独办理验证。
六、免考人员
1、正高职称人员;2、凡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截止至2017年年底),不再需要申报晋升职称人员
七、抓好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1、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宣传,组织和督促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时、足额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
2、各县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和考试情况,今年将纳入人社系统年底绩效考核评估。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5日
2017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