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肇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做好2014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现将《关于做好2014年肇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4】89号)转发给你们。现根据该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我市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文件遵照要求执行。
1、请各单位将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组织分类,先将需要参加2014年度职称晋升人员名单按“高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晋升)”填写后,将电子表格于3月20日前上报;其他全员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按“高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全员)”填写后,于4月10前上报培训教育股邮箱;
2、鉴于往年非教育和非卫生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专业课和个人选修课时存在人数少、难组织的情况。为此,请有需要的非教育和非卫生类的单位于3月30日前将情况填写“高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非教育、非卫生类专业)”报我局培训股邮箱,再由我局与备案施教机构协调组织解决,可以参加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施教机构:肇庆继续教育网 http://zq.gdrsrc.com/远程学习。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