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解答(2)
时间:2014-04-08 09:34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点击:次
注: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在个人资料维护中完善个人信息。 25、本人在年度验证或者验证周期内发生过工作调动,需在现工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验证,原工作单位参加的培训能否算为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 答
注: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在“个人资料维护”中完善个人信息。
25、本人在年度验证或者验证周期内发生过工作调动,需在现工作单位申请继续教育验证,原工作单位参加的培训能否算为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
答:可由本人提供有效的学时证明,以现工作单位审核, 确定最终结果,可视为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原工作单位已审核的继续教育情况,个人若在“系统”中未上传学时证明原件,现工作单位有权要求提供以作审查。
26、哪几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
答: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和粤人发〔2004〕223号文件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等4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即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虽然不需要进行“继续教育情况复验(周期验证)申请”,但也需要按照“年度验证”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年度任务。
27、外地调入本市、转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计算继续教育周期验证?
答:按调入本市或转系列从事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系列工作的年限,超过5年的以最近5年计算周期。从2013年开始,继续教育周期验证将根据年度继续教育完成任务的要求逐年做出调整,继续教育周期验证政策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度发布的通知为准。
28、“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拟报学分”是否一定要填写?
答:学时是必填内容,学分是选填内容。
29.无人申报专业资格职称评审的情况下,单位还需要注册和使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吗?
答:根据《关于修改<广州市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细则>的决定》(穗府令〔2008〕1号)的规定,单位有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职责,并组织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学习。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上验证全面启动,2012年起开始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因此,单位即使无人申报专业资格职称,都需要注册使用系统,并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登记和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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