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0年鹤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门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江人发[2010]183号)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当分别选修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各1门,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公共必修科目为《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该培训将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成绩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现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培训成绩而尚未作为公修课使用的,有效期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
三、专业技术人员除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共必修科目培训外,还要积极参加专业课的培训学习。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单位要根据生产、科研、业务发展需要,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专业课培训学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实用高效的继续教育活动。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做好继续教育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依法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
四、今年准备申报和聘任初、中、高级专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报名参加公共必修科目的培训学习。公共必修科目报名、培训、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6日至7月12日;收费标准:经物价局核定,培训费为70元/人(含教材费);报名方式:(1)登录“鹤山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http://sp.heshan.gov.cn)网上报名(详细请见附件的流程)。(2)网上成功报名后,请到原鹤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交费确认报名,联系电话:8803516,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市府大院内)。
(二)授课时间:2010年7月13日晚上7:30时至10:00时;
(三)自学时间:2010年7月14日 - 7月15日;
(四)考试时间:2010年7月15日晚上7:30时至10:00时;
(五)授课及考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第一小学二楼阶梯课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5号。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