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是否可以直接联系参加《2009年广州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课程指南》中公布的专业课程?
答:可以。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每年由市人事局免费印发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的《广州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培训考察指南》查阅相关的公修课和专业课或通过登陆广州继续教育网(http://www.gzpi.gov.cn/gzcee/),进入相关信息栏目查询。
12、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修课、专业课学习有什么要求?
答: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继续教育学时可通过参加公修课、专业课或其它培训完成;在本继续教育验证周期内必须完成公修课和专业课各两门以上;每门公修课学时都有相应学时,专业课暂时没有相应学时。
13、“十五”期间的公修课在2009年验证中可否视为有效公修课?
答:在本验证周期内参加的公修课,无论是“十五”期间公修课还是“十一五”期间公修课,都视为有效公修课。
14、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学习是能否视为有效的继续教育学时?
答:可以作为“其他培训”的学时登记。
15、是否每年必须完成所规定的学时?如果当年未完成培训,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时,2009年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验证周期内可累计学时。
16、怎样才算完成有效的专业课?
答: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所举办的与自己专业相符的专业课视为有效专业课。若在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基地暂无法找到与自己专业对口的专业课,可选择其他的形式进行学习,但也应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课程。
1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业课,可否视为有效的专业课?
答:由培训机构提供有效的学时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可视为有效的专业课。
18、认定初级职称是否需要继续教育学时验证?
答:暂不需要。
19、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超过5年的,是否要将所有的个人继续教育情况录入到“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答:本验证周期内的所有继续教育情况必须录入到“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不在本验证周期内的继续教育情况由个人选择是否录入。
20、事业单位具有专业资格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果需要申报职称评审,是否也必须使用该系统进行继续教育验证?
答:按照《关于修改<广州市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细则>的决定》(穗府令〔2008〕1号)的规定,事业单位 具有专业资格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要进行继续教育验证,而且需要按要求把继续教育情况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内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