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宣传问答

时间:2011-11-11 23:22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点击:
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宣传问答
  1.如何查阅我市继续教育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答:登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outside/)或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 (http://www.jmzjzc.com/),进入后搜索“继续教育”,便可以查询相关文件。
2.继续教育适用对象有哪些人?
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3.为什么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
4.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单位是否需要备案?
答: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经备案的施教机构方可从事继续教育活动。
5.继续教育有什么作用?
答: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6.年度继续教育任务有什么要求?
答: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从2011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7.怎样才算完成有效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答: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或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的学习网站学习。从2011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http://210.76.65.102/gdhr/login_jx.aspx?city=JM)进行个人注册,便可登记和查询个人继续教育情况。
8.如何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答:从2011年起,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http://210.76.65.102/gdhr/login_jx.aspx?city=JM)。登记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9.哪些课程可以作为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登记?
答:⑴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⑵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⑶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⑷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10.继续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答: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分别根据省人社厅每年发布的科目指南进行培训学习;个人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
11.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材料证明是什么?
答:从2011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后,可到单位所属的人社部门领取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新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他形式的材料不能作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2.如何查询继续教育证书的有效性?
答:可登陆以下网址http://210.76.65.110/gdhr/gdjxjy/jx_y04_search.aspx,并输入证书编号,便能查询到相关信息。
13.申报职称评审时,是否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答:从2011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提供任上一级职务到拟申报晋升职务时间段内的每年的新版《继续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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