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用户
账号密码类
1、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如何查找?
答:方法一: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http://59.41.8.110/vsappgdhr/gdhr/RememberPassword.htm。
方法二:联系法人单位管理员,在“资料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重置密码。
2、如何修改自己的登录账号?
答:登录账号是个人进行设定的,如账号已被使用请设置另外一个账号进行注册,并且登录账号一经注册后无法修改,所以请使用原有的登录账号。
资料变更类
1、因工作单位变更,如何处理我的继续教育信息?如何修改个人基本信息里面的“单位所在城市”?
答:请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传真至020-83553737,问题处理标题为“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修改单位所在城市”,并注明原单位名称及单位所在城市、现单位名称及单位所在城市,单位管理员姓名,联系方式,本人联系电话,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盖。
2、如何修改个人姓名资料?
答:个人登录系统后,在“资料维护”-“账号信息维护”中更改姓名。
3、个人修改身份证号码?
答:传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至020-83553737,问题处理标题为“广东省继续教育系统修改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原错误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册类
1、我单位已注册信息,为什么个人还找不到单位名称?
答:核对单位所在城市是否选择正确,所有带*号的选项是否填写完整,如选择正确并填写完整仍找不到工作单位,有可能是因为单位尚未在继续教育系统成功注册或者人事户头选择错误。请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客服电话是020-83126088。
2、个人注册时,搜索到重复的单位名称,如何处理?
答:由于单位注册数据出现问题,请通知单位管理员联系我方客服处理,详情请咨询020-83126088。
3、我原来是以单位管理员身份注册的,并且审核通过,现在我个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重新注册时,系统提示该身份证已经注册了,怎么办?
答:原来注册的管理员账号,可以使用注册时登记的账号密码以个人身份登录系统,完善个人资料后就可以正常登记继续教育记录,无需重复注册。
4、我使用我的个人身份证注册法人单位,现在我要登记自己的学时,要个人注册,但是个人注册的时候提示我的身份证号码已经注册过,但是我没有进行过个人注册注册,该如何解决?
答:如果已经注册法人单位,请使用单位账号和密码以个人形式登录系统,在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进行继续教育记录申报。
5、因本人身份证号被他人误注册,如何删除个人账号?
答:请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传真至020-83553737,处理问题标题为“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删除账号”,账号删除原因以及单位管理员姓名、联系方式,本人联系方式。
6、登录到个人账号完善人员基本信息维护,“所学专业”、“从事专业”没有我要选的选项,请问我该怎样填写呢?
答:请结合您个人的实际情况,填写一个最相关的即可。
7、个人误注册为人社局账号,如果删除?
答:传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复印件上注明个人注册误注册为人社局帐号,请求删除帐号,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传真至020-83553737。
学时申报处理类
1、个人申报的继续教育记录发现考核结果(或其他信息)写错了,但是个人修改不了?
答:点击“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找到需要修改的记录,点“查看详细”查看“办理情况”。若 显示单位审核中的,就联系单位退案到个人修改;若显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中,就联系当地人力资源部门退案到单位,单位再退案到个人修改。若公修课或专业课在 人力资源部门已认定通过,则不能再修改。若有疑问可咨询省厅:83134871。
2、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申报继续教育,但是不记得上传附件,应该怎样修改补办上传资料呢?
答:点击“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找到需要修改的记录,点“查看详细”查看“办理情况”。若显示单位审核中的,就联系单位系统管理员将此条记录退案到个人进行编辑;若显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中,就联系人力资源部门退案到单位,单位再退案到个人进行编辑。
3、如何删除错误的申报记录?
答:点击“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找到需要删除的记录,点“查看详细”查看“办理情况”。若 显示单位审核中的,就联系工作单位系统管理员退案到个人删除;若显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中,就联系人力资源部门退案到单位,单位再退案到个人删除。若公修课 或专业课在人力资源部门已认定通过,则不能删除。若有疑问可咨询省厅:83134871。
4、请问如何将个人所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加研修班等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
答:对完成专业科目必修内容和学时后,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参加研修班等,学时折算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证明由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详情请咨询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
5、个人申报资料有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错误的申报记录退案到单位,但是单位为什么看不到退案的记录?
答:登录单位账号后,点击“继续教育记录审核”,将审核结果选为“全部”,然后点击搜索。若还未找到该记录,请咨询020-83126088,由客服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6、我是通过网上学习的,已在广东学习网上申报了学时,请问还要在继续教育系统申报吗?
答:不需要再重复申报了,你只需要在学习网上进行申报,学习网会把您的数据上传到我们系统上来的。
7、登陆个人账号进行继续教育记录申报时总是无法申报,请问如何处理呢?
答:请点击资料维护-个人基本信息维护,查看带*的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如未填写完整请填写 完整;请再点击资料维护-账号信息维护,查看带*的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如未填写完整请填写完整。点击修改后再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进行申报即可。如仍有问 题请咨询020-83126088。
8、个人在广东学习网上学习申报学习与省继续教育系统显示的学时不一致?
答:请咨询广东学习网客服,申请重新发送继续教育培训记录。如操作后问题仍未能解决,请再联系广东学习网客服,让客服与我单位就您的记录进行数据核对,并重新调整数据。
生成和打印类
1、个人该年度已完成72学时,但是不能打印证书?
答:方法一:个人点击“继续教育证书打印”右上角的“重新统计学时”,然后退出登陆,等待10分钟数据更新后再重新登陆查看。
方法二:根据《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 12天或者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按照3天或18学时计算,专业科目按照7天或42学时计算,选修科目按照2天或12学时计算。三个科目必需同时达到规 定的学时才可打印证书,请核查是否也达到规定。
2、我的学时已全部认定通过,为什么系统年度审核还显示我“不通过”,打印不了证书?
答:方法一:先自行统计学时,看已学习学时是否已符合条件。根据《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按 照3天或18学时计算,专业科目按照7天或42学时计算,选修科目按照2天或12学时计算。
方法二:如果确定您的学时都已经满足了要求,请在证书打印的右上角点击重新统计,然后退出登录,再重新登录进去查看。
3、如何领取证书?
答:已开通并允许个人或法人单位打印继续教育证书。部份地市的证书是已盖章证书(以实际打 印效果为准),可不到所属人力资源部门处盖章;非盖章证书只作查询使用,如需要盖章证书,请联系当地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系统已增加打印操作教程,详情可在 证书打印时点击“查看打印说明”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