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广东省育婴员等级认定考证培训班的通知
为满足0-3岁婴幼儿生活照料、日常保健及早教市场的发展需求, 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切实提高育婴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护理水平,我机构将长期举办广东省育婴员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通过培训考核的学员,可进行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对孩子进行科学养育、培育,帮助孩子身心全面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职业素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育婴基础知识;2、生活照料;3、日常生活保健;4、日常护理;5、婴幼儿教育;6、家庭指导。
二、培训师资
由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育婴员”专家组成员以及各大妇幼保健医院的相关专家授课辅导。
三、培训对象
从事0-3岁婴幼儿教育、保育工作人员,计生、妇幼工作人员,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等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人员,卫生保健产品等相关人员,有意向从事育婴行业者。
四、报考条件
初级(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 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专业或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师、家政服务员。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常年滚动开班,准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人社部文件规定,母婴类职业2020年12月底前退出“国家职业资格”,从2021年开始由地方行业核发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考证工作尚未开始,但培训工作可正常开展,现可先参加培训,待恢复考证后可报名参加考试。由此对学员造成的影响恳请理解。
七、培训证书
经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合格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官网可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的文件)精神,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证书者发放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三级2000元/人,四级1500元/人,五级1000元/人(申请办法详见相关文件,补贴标准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八、收费标准
专业班型 |
级别 |
线上+线下 |
考试时间 |
考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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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员 |
五级 |
1600 |
每月 |
机考、实操 |
|
四级 |
1600 |
每月 |
机考、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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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2200 |
每月 |
机考、实操 |
注:以上费用不含教材费。
九、报名办法
(一)请报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3、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一份(日常类)。
(二)请组织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或以快递形式寄送我机构。
十、联系方式
培训单位: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
报名网址:http://www.gdrsrc.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3928999953(微信同号)吴老师
附件:
1、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3、工作年限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