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东莞市职称评审(认定)申报流程
一、评前公示:申报人工作单位在单位显著位置将申报人的《()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张榜并在单位网站首页公示5个工作日,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放置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工作总结等评审申报材料,以供查验。
二、注册账号:①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在首页点击“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如下图:



三、个人线上申报:①申报人登陆系统,点击“人才信息管理”,完善个人信息。②选中“个人服务”菜单中的“评审”或“考核认定”,如下图:




五、职称申报点初审:经申报人工作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将由系统根据申报人选定的职称申报点,自动跳转到对应的申报点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由系统自动跳转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初审不通过的,由申报点退回到申报人或其工作单位重新修改后再送审。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经复审通过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系统发送短信通知到申报人手机。复审不通过的,退回职称服申报点并由其负责退给申报人本人或工作单位。
七、递交纸质材料:经复审通过的申报人,按短信通知内容要求打印申报表格,连同相关的附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职称申报点办理。

八、缴费:申报点通知申报人凭《东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银行或通过微信缴费。申报人缴费后,交回《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第三联或缴费截图给申报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