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相关专业毕业13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八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
4,全日制硕士学历毕业一年以上
(二)职称外语能力要求
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申报高级资格一般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A级合格证(职称外语考试每年只有一次,一般为年底报名,第二年年初考试。 报考详情请浏览“各地级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查询部门: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申报高级资格需取得5个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一年有多次,报考详情请浏览“各地级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 查询部门: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四)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需完成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自2010年(或取得现资格)起至申报评审当年每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论文条件要求
需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专业技术论文。
(六)工作总结要求
需撰写工作总结,一般要求不少于1500字。
(七)业绩成果要求
提交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较高评价和肯定的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7号)第四条: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高级专业技术条件,提交资格条件规定的评审材料,交纳评审费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份/套) | 纸质版/电子版 | 来源渠道 | 范本表格 | 空白表格 |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2 | 《(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3 |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4 | 《证书、证明材料》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5 | 《业绩、成果材料》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6 | 《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7 |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8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9 | 《(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10 | 身份证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11 | 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12 | 社保凭证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
13 | 业绩证明 | 查看详情 | 纸质 | 申请人自带 |
无
1.申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各“地级市”分厅
)注册成功后登陆,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送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个工作日内审核。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
1)初审,各联络点业务经办人员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
3)省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4.专家评审:评委专家评审并作出评审结论。
5.评后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
6.资格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
7.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方式领取《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
)注册成功后登陆,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送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个工作日内审核。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
1)初审,各联络点业务经办人员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
3)省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4.专家评审:评委专家评审并作出评审结论。
5.评后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
6.资格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
7.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方式领取《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
1.申请人到各职称服务联络点递交评审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
1)初审,各联络点业务经办人员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
3)省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4.专家评审:评委专家评审并作出评审结论。
5.评后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
6.资格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
7.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方式领取《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