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 本专业: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具体专业(学科)名称以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准。
- 任现职:指被聘的职务与职称。上述标准中,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3年以上”含3年。
- 市级:指行政区划的地级及以上市。
- 县级:指行政区划的县、县级市、县级区。
- 在职在岗:指在中小学等单位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
- 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或国外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布的学历证书,不能作为评审的学历依据。
- 资历:涉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指从被聘为现专业技术岗位之日起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不涉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指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的,其资历可从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累计计算。
- 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共青团专职书记、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学校正职校长、正职党委(党支部)书记、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政教主任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小学和幼儿园副班主任年限2年折算为班主任年限1年;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由任教学校提供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书面证明,不作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教研员、电教教师及其他无班主任任职要求者,不作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特殊教育教师的班主任工作年限为从教以来4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评审,为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
- 每周课时:(1)课时数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为准;(2)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3)每周课时指每周平均课时。
小学教师每周课时量:专任教师14节以上,班主任10节以上,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4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8节以上,并接受学生咨询时间每学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县级100节、市级70节、省级40节,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
幼儿园教师每周课时量:专任教师每周承担幼儿半日生活组织与领导不少于6个半天,中层干部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园领导每周不少于1个半天。专科教师每周课时量不少于18节。
- 循环教学:指高中一至三年级、初中一至三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幼儿园小班至大班教学。“小循环”指小学阶段1-3年级或4-6年级。学段循环按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规定(视同循环教学)。教研员和电教教师不作循环教学要求。
- 各级公开课:
德育教师举行各级主题班会公开课等同各级公开课,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等同各级公开课。
- 教学满意度测评:
一线教师对教学指导的满意度的测评工作由派出机构组织,存入派出机构工作管理档案。
- 校级领导:指学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
- 学校中层干部:指学校内设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 特殊教育教师:指为身心发展障碍和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儿童、青少年而设的专门学校或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师。
- 德育教师:指学校专职从事学生德育管理工作的教师,包括主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学校内设德育管理机构负责人等。
- 教研员:指在各级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人员。
- 电教教师:指在各级电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 农村学校:指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学校。
- 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指在取得ISBN(国内、国际标准书号)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或教材。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所有著作或教材的清样稿或出版证明等不能作为已公开出版发行的依据。
- 论文:指通过逻辑论述,阐明作者的学术观点,回答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问题的文章,应包括论题(研究对象)、论点(观点)、论据(根据)、结论、参考文献等内容。其学术水平(价值)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 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立项的科研课题。
- 校本教研是为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依托学校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进行的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专家指导、学术沙龙等教育教学研究。
- 称号:指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育教学类表彰荣誉称号和各类人才培养项目。
- 各级各类学校:指适用范围的广东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等。
- 其他教育机构:指适用范围的广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它校外教育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