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人才计划 |
项目 |
受理截止时间 |
责任科室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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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珠江人才计划 |
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 |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不超过10年 |
11月10日 |
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
3317363 |
2 |
博士后资助项目 |
最高100万元 |
11月10日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3935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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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特支计划 |
杰出人才 |
120万元,组建的团队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
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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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扬帆计划 |
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 |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不超过10年 |
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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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 |
30万元 |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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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士后扶持项目 |
每年20万元,不超过2年 |
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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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引进青年博士项目 |
20万元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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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项目 |
正高职称10万元,副高职称8万元 |
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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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 |
2万元 |
10月10日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3935206 |
一、珠江人才计划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
经认定的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和金融人才按实际年薪酬收入的1倍给予生活补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可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可连续资助10年,每年均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经认定的海外来粤短期工作专家,根据服务时间,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给予单位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资助;对于粤东西北地区的聘请单位,资助额度可上浮20%。
(二)博士后资助项目
“博士后资助项目”扩大了扶持资助范围,资助对象新增设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位进站博士后资助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到设站单位。对于获得本计划资助,出站后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承诺连续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专门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二、广东特支计划
杰出人才
一次性给予入选者每人120万元生活补贴,较去年提高20万元。杰出人才增设项目入选团队专项资助资金。鼓励高层次人才自主组建团队,项目入选的团队最高获得2000万元资助。
三、扬帆计划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纳入“扬帆计划”范围。今年“扬帆计划”新增设“引进青年博士项目”和“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项目”。
(一)紧缺拔尖人才
2017年1月1日之后引进的海内外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经认定后,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标准的2倍提供生活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放的科技创新人才连续资助5年;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人才连续资助10年。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视情而定。
(二)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
遴选一批基础好、素质高、潜力大的中青年优秀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注重向企业高层次人才倾斜。今年本项目的补贴力度涨幅明显,对粤东西北地区新培养的高层人才一次性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从20万元调升至30万元。
(三)博士后扶持项目
今年,对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给予的生活补贴由上年度的12万元调升至20万元。
(四)新引进青年博士项目
对2017年1月1日后引进的青年博士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生活补贴。
(五)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项目
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引进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8万元岗位补贴。
(六)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
今年的补贴力度较往年翻倍,对粤东西北地区新培养的高级技师的生活补贴标准从1万元调升至2万元。
详细申报文件请浏览:http://www.gdzz.cn“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