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招生计划
1.我校2017年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计划招生12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专业类别 | 招生 计划 | 备注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音乐类 | 30 | 术科参加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考并合格)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34 | ||
音乐表演(钢琴) | 6 |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类 | 25 | 术科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 | |
数字媒体艺术 | 25 |
2.招生范围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10个省(自治区)招生。
(2)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10个省(自治区)招生。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份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的统考并合格。
2.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2)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和听觉器官无疾病;音乐表演(钢琴)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3)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3.招生科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钢琴)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