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圆梦计划”资助申请。(8-9月)
符合2015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注册,提交2015年“圆梦计划”资助申请,经镇(街道、松山湖高新区)圆梦办网络初审通过、申请人打印资助申请材料(并由工作单位盖章、加注意见)、镇(街道、松山湖高新区)圆梦办复审无误后,由各镇(街道、松山湖高新区)圆梦办在本镇(街道、松山湖高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2.报名参加入学考试。(9月)
申请人可根据资助申请材料填报的学校和专业,相应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或入学考试,缴纳相应的考务费。到市教育局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报考东莞理工学院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圆梦计划”指定学习地点的相应专业(具体以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公布的招生代码为准);到华南师范大学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2015年东莞市“圆梦计划”入学考试。
3.确定资助申请资格。(9-11月)
市圆梦办对通过镇(街道、松山湖高新区)圆梦办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资助资格审查,确定申请人资助申请资格。
4.参加统一入学考试。(10月)
按成人高考或合作高校要求,参加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或2015年“圆梦计划”入学考试)。
5.确定资助入选名单。(11-12月)
市圆梦办按照分配给各合作高校的资助名额,对被各合作高校录取并符合2015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按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选“圆梦计划”资助名单,并在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市圆梦办按照分配给各合作高校的资助名额,对被各合作高校录取并符合2015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按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选“圆梦计划”资助名单,并在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