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造师《土建实务》真题及答案(2)

时间:2013-09-08 19:33来源:广东人事人才网 点击:
4.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案例一 1、事件一中,最适宜采用等节奏流水施工组织形式,除此之外还有异节奏流水施工(成倍流水)、无节奏 流水施工组织形式。 2、 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工
  

4.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案例一

 

1、事件一中,最适宜采用等节奏流水施工组织形式,除此之外还有异节奏流水施工(成倍流水)、无节奏

流水施工组织形式。

2、                     

 

流水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工期T=(m+n-1)×K+ΣG=(4+3-1)×2+1=13(周)

 

(1)A施工单位的分包行为合法,因为总承包合同中约定,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分布分项工程施工,总承

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

(2)B施工单位将幕墙工程分包给C施工单位行为不合法,属违法分包;

(3)B施工单位将油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D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合法,分包单位可将其劳务作业

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1)错误之处一:A施工单位认为B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理由:该工程施行总承包,应由B施工单位向A施工单位提出索赔,A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错误之处二:B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理由:分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的工作关系,B施工单位应向A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由A施工单位

  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3)错误之处三:建设单位认为对油漆材料的质量责任已经完成,拒绝受理该索赔。

  理由: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负责供应油漆等部分材料,建设单位应对其购买材质负责。

 

 

(二)背景材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0000m2,韧性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三层,地上四十八层,建筑高度约203m,

基坑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4.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体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塔吊,最小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事件二: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夹渣,形状缺陷等质量问题,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筑首层大堂顶混凝土时,发生了模版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事故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负责人员于2小时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事件四: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1点后安排了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60分贝。

 

问题

 

1.依据背景资料指出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哪几项?

2.事件二中,焊缝产生夹渣的原因可能有哪些?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3.事件三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本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件应报告哪些内容?

 

4.写出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并说明施工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答案:

1、需要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还有:

①深基坑工程(超过5m)、

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③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

④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施工高度50m及以上)、

⑤人工挖孔桩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

 

2、

(1)事件二中,焊缝产生夹渣的原因有:

 

①焊接材料质量不好、

②焊接电流太小、

③焊接速度太快、

④熔渣密度太大、

⑤阻碍熔渣上浮、

⑥多层焊时熔渣未清除干净等。

 
(2)处理方法:铲除夹渣处的焊缝金属,然后补焊。

 

3、

(1)本次事故属于较大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属较大事故。

(2)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错误做法:事故发生后,事故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负责人员于2小时后向本单

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纠正:事故发生后,事故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人接到报告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事故报告的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4、

(1)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

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公告社区居民。P290

(2)施工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

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点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三)

 

背景材料

 

某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25800m2,建设单位与某施工总

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了符合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基坑开挖完成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勘查,没让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

总承包单位的相关人员惊醒验槽。首先,验收小组经检验确认了该基坑不存在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其他地下埋设物;其次,根据勘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议,验收小组仅核对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结束了验槽工作。

事件二:有一批次框架结构用钢筋,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与上一批次已批准使用的是同一个厂家生产的,没有进行进场复验等质量验证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三:监理工程师在现场巡查时,发现第八层框架填充墙砌至接近梁底时留下的适当空隙,间隔了48小时即用斜砖补砌挤紧。

 

事件四: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已经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与施工管理资料,以及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参建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并符合要求,但还缺少部分竣工验收条件所规定的资料。在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将各自的工程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移交,由项目监理机构汇总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问题

1.事件一中,验槽的方式是否妥当?基坑验槽还包括哪些内容?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列出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主要内容。

3.事件三中,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指出此工程填充墙片每验收批的抽检数量,判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GB/T50328),指出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应补充哪些竣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要求是否妥当?并给出正确的做法。

答案:1、不妥当,基坑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并清理后,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勘察、设计、建设(或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槽。基坑验槽还包括的内容:

①根据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②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③检查基槽边坡边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④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核检查。

 

2、不妥当。钢筋进场应检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钢筋质量验证时材质复验的主要内容: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之比不应大于1.3。

3、抽检数量:每验收批抽10%填充墙片(每两柱间的填充墙为一墙片),且不应少于3片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等填充墙砌筑完并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

4、施工总承包单位还应补充的竣工验收资料:

①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②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资料提出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要求不妥当。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四)

 

背景材料

某消防工程,建筑面积24700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五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招标,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具有甲、乙、丙等5家单位参加了工程投标,经过公开开标、评标,最后选定甲施工单位中标,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签署约定如下:(1)本工程合同工期540天;(2)本工程采取综合单价计价模式;(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措施费承包干使用;(4)因建设单位责任引起的工程主体设计变更发生的费用的措施费承包干使用;

(5)工程预付款比例为10%

 

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投标过程中,乙施工单位在进行投标总价基础上下浮5%进行报价,评标小组经认真核算,认为乙施工单位报价中的部分费用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不可作为竞争性费用条款的规定,给予废标处理。

事件二:甲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书情况是:土石方工程量650m3,定额单价人工费为8.40元/m3,材料费为12.00元/m3,机械费1.60元/m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价为8200万元,措施费项目清单合价为360万元,暂列金额为50万元,其他项目清单合价为120万元,总包服务费为30万元,企业管理费为15%,利润为5%,规费为225.68万元,税金为3.41%。

事件三:甲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进行了合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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