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重点提示】不要有代代做官的想法
不要沾染上官宦人家的习气
居家之道,不可多有余财
古人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又论,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中国人的家庭观念都是很重的。家庭对事业的影响也是很大的,每一个成功的领导者背后都有一个成功的家庭。成功领导者的成功,也不仅仅是在政坛上。那么,曾国藩的齐家艺术,对我们领导者应该有什么启示呢?
从本讲开始,我们就开始讨论曾国藩的齐家艺术。在这方面,曾国藩为我们留下了六条非常值得深思的格言。这一讲先讲前三条。
第一讲 把握时代变局 营造发展舞台
引 言
面对“变局”,不做壁上观
巧借“亦官亦绅”的双重身份
脱胎换骨,打造湘军
【忠告】
天下事在局外呐喊议论,总是无益,必须躬身入局,挺膺负责,方有成事之可冀。
面对“变局”,不作壁上观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时代的任何“变局”都可能成为我们改变人生轨迹的契机。
任何一种新旧“体制”及政策的转换都可能成为我们个人营造发展舞台的“好风”。
任何想有作为的人,都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听从时代的召唤。如果墨守成规,拘泥旧的体制束缚,就难以成功。曾国藩在京时以理学家自居,理学讲孝道。按礼制的规定,曾国藩无论时局发生什么变化,他都应该在家乡为母亲守丧3年。但儒家礼法也有变通的办法,即当确实需要时,为官者可以不必等到守丧期满就去任职,这被称为“夺情”。后世这种“移孝作忠”的事虽屡见不鲜,但当事人仍要遭到士人的白眼。明代宰相张居正的“夺情”,曾引起朝政的大波澜,以至于张居正成为言官们攻讦的对象。清代康熙时期,大学士李光地也有一次“夺情”,时人也争相攻击他,并说这是李光地的平生三大耻之一。因此,当曾国藩最初接到湖南巡抚张亮基请他出山时,他委婉坚拒。当咸丰帝的朱谕诏示他时,他也三缄其口。为什么?这就是礼制的限制。
恰巧在这一天,郭嵩焘赶到湘乡为曾母吊唁。县令朱孙诒知郭与曾的关系非常,故不敢怠慢,立即传官轿送郭嵩焘往曾国藩家。120里的路,赶到曾家时已是深夜。两人秉烛畅叙,当谈及时事时,曾国藩说明自己要守制,不能出来主持团练。郭嵩焘则“力止国藩曰:‘公素具澄清之抱,今不乘时自效,如君王何?且墨绖从戎,古制也’”。郭嵩焘素知曾国藩野心勃勃,以整治封建秩序为己任,现在面临“乱世出英雄”的机会,你为什么不大大施展抱负,尽忠皇帝呢?郭又拿出“古已有之”的例子来说服曾国藩,情真意切,不可言表,给标榜“忠孝”的曾国藩一个很好的台阶下,但曾国藩为了表示尽孝的“决心”,仍表示不同意。郭嵩焘又反复与曾国藩的父亲谈“保卫家乡”的大道理,曾父认为讲得对,便把曾国藩叫到面前教训了一番。曾国藩这才应允。但多日不见起行。郭嵩焘又同他的弟弟郭崑焘一同前往曾家劝说,但曾国藩却以郭氏兄弟入幕参赞其事为先决条件,郭嵩焘只好答应。此后四年,郭嵩焘大部分时间都在曾国藩幕府中度过,成为湘军初创、曾国藩 “大业”初起时的主要人物之一。十二月二十一日,曾国藩抵长沙,开始着手筹练湘军。
郭嵩焘后来叙述此事时,说曾国藩成就“中兴”之业,他劝出山的功劳最大,当时曾国藩接到上谕后,具疏力辞,正准备派专使赴省城送奏折。“束装将行矣”的时刻,他赶到了曾家,极力劝说,结果曾“即时收回所具疏,定计赴省”,这大体上与事实相符,但时间上显然有出入。如前所述,曾国藩于十二月十三日接到上谕后就写了这个奏折,已经抄好,但没有发出。两天之后接到武昌失守的消息,从情理上推论,只能使他更倾向赶赴长沙,决不会深更半夜的打发人去省城送这份奏折。郭嵩焘所谓送信人“束装将行矣”的场面,可能是事过多年记忆上的错误,更可能是郭嵩焘为了渲染自己劝说曾国藩出山的“功劳”而有意“记错”的。除了“忠”“孝”不能两全的矛盾外,曾国藩还是一个十分务实的人,他深知自己讲理学、佐朝政尚可称职,而对于兵法阵战、练兵打仗可以说是个外行。而且,打仗是人命关天的事,与写写文章不同。尤其是现在朝廷让地方乡绅自筹饷项,而自己平素所交之人,大多贫寒之家,拿不出银子,就招不到兵、勇。因此,当乡间名流好友及巡抚大员一再请他出山时,他最初均表拒绝。咸丰二年十一月,他写信给刘蓉,解释迟迟不赴团练局的原因:
国藩之所以迟迟赴局暗诸君子之后者,盖自七月二十五闻讣,至十一月初五始克释缟素而更墨绖!。若遽趋县城,既不可以缟素而入公门,又岂可竟更墨绖!,显干大戾。且局中要务,不外训练武艺,催收捐项二端。国藩于用兵行军之道,本不素讲,而平时训练,所谓拳经棍法不尚花法者,尤懵然如菽麦之不辨。而侧闻石樵先生之胆勇,及左右与罗山、赵、康、王、易诸君子之讲求切实,国藩寸衷自问,实不能及十分之二三。至于催促捐项,无论斩焉在疚,不可遽登人门,即使冒尔从事,而国藩少年故交,多非殷实之家,其稍有资力者,大抵闻名而不识面,一旦往而劝捐,人将有敬而远之之意,盖亦无当于事理。是以再四踌躇,迟迟未出。
曾国藩办事讲究条理,往往从最根本处讲求。让一个身带墨孝的人出入乡绅富户之家,是对先人不孝,对他人不恭,况且,他的“人力资源”对于筹集饷项可以说没有大补。但是曾国藩又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他对刘蓉说:“国藩居湘乡之土,为湘乡之民,义不可不同心合力保护桑梓,拟于百日之后前赴县门,以明同舟共济之义。”随即提出自己的意见:“鄙意以为壮勇贵精而不贵多,设局宜合而不宜分”,认为“但得敢死之士400人,则固可以一战。”
十二月十五日,曾国藩又给他的内兄欧阳秉铨写去一信,请他前往京师,帮助将家眷接回湘乡,他还说自己在家服丧仅满4月,家中诸事尚未料理,此时若立即出山办理官事,则不孝之罪滋大。
且所办之事亦难寻头绪,若其认真督办,必须遍走各县,号召绅耆,劝其捐资集事,恐为益仅十之二,而扰累者十之八;若不甚认真,不过安坐省城,使军需局内多一项供应,各官多一处应酬而已。
再四思维,实无裨于国事,是以具折陈情,恳乞终制。
为了取得昔日友好对他内心苦楚的理解,他还将折稿寄到京师,请内兄转交。
相好中如袁、毛、黎、黄、王、袁、庞诸君,尽可令其一阅。
此外如邵蕙西、李少荃、王雁汀、吕鹤田有欲阅者,亦可一阅。
盖欲使知交中谅我寸心,不必登诸荐牍,令我出而办事,陷于不孝也。
由此可见,曾国藩对出山办团练的困难考虑得十分细致、具体。这也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务实的人。
【忠告】
壮勇忠精而不贵多,设局宜合而不宜分。
巧借“亦官亦绅”的双重身份
曾国藩最初出山办团练,是以丁忧侍郎的身份来“入局”的。丁忧是为他母亲守丧,按儒家的礼制,无论官做多大,必须尽孝道,为父母守丧3年(实际是27个月),在此期间,朝廷要开去官缺,但仍享有原官品级的待遇,服丧期满,再到中央重新任职。也就是说,曾国藩有的是二品侍郎的虚衔,他这个“官”是虚职。同时,他又有“在籍”的身份,因为他的母亲病故于原籍,曾国藩在家乡守丧,因而又有了乡绅的身份。但他这个乡绅的身份也是虚的,因为他一旦服丧期满,又要离开湖南重返官场。而那些退休的官员才是真正的乡绅。就此而言,曾国藩的“亦官亦绅”都是虚衔,这就是他经常谈起“非官非绅,办事不灵”的原因。
曾国藩早在衡阳练军的时候,常说自己是“非官非绅,办事不灵”,而刘蓉却说,“我看这句话要倒过来说,应该是‘亦官亦绅,办事必成’。侍郎公曾经有为官的身份,在朝廷上的影响绝不是一般人所能达到的。而侍郎公如此体贴民情,与我们这些书生能打成一片,也不是一般当官的人所能做到的。现在这支上万人的队伍,主要还得靠侍郎公。”
曾国藩听了这话,并不表态。他作为湘军统帅是很自然的事情,他也不用推辞。倒是刘蓉说他“亦官亦绅”,好像让他感悟到自己的身份也有其特定的优势,他今后应该想方设法发挥这种优势。
曾国藩何以有“非官非绅,办事不灵”的感慨呢?原来,曾国藩在长沙初练湘军的时候,由于他本来处于一种非官非绅的地位,可实际上却干着官和绅的事情,这样就必然要侵犯到他人的权利。再加上他常自以为是,一切只凭自己的想法去做,根本不知道迁就别人,也使得别人很难与之合作。起初,湖南巡抚张亮基是信任他的,又有左宗棠在中间沟通,所以矛盾还没有显露出来。不久,张亮基调署湖广总督,左宗棠也跟着离开了长沙,由潘铎署理湖南巡抚,曾国藩与长沙官场之间的矛盾便公开化了。后来骆秉章正式出任湖南巡抚,但他对曾国藩一时间同样也很不理解,矛盾并未有大的缓解。
尤其是其间发生了绿营兵冲击曾国藩公馆使他差点被枪伤而地方巡抚骆秉章却敷衍塞责,不了了之的事,使曾国藩更加狼狈不堪。所以曾国藩感慨“办事不灵”。而这次到衡阳后,听了刘蓉的话,他倒决定利用自己的“亦官亦绅”的双重身份了,变原来的“不是”为“是”,变“不利”条件为“有利”条件。
首先,一个“有利”条件是,“非官非绅”的身份使曾国藩没有封疆大吏肩负的守土之责,从而“逃避”许多罪责。在太平天国发展前期,声势浩大,势如破竹,江南几不为清廷所有。而丢弃城池是地方官的大罪,湖南巡抚骆秉璋等人都受到革职查办的惩处,甚至有不少钦差大臣为此受到斩首的严惩。曾国藩出山之初,因为无实权,因此叹息“办事艰难”,但他也因为“在籍侍郎”这块挡箭牌使自己免受清廷的惩处。等到太平天国势衰,曾国藩手中又有实权,也就不再慨叹“非官非绅”的身份之苦了。
【自检】
问题 | 回答 |
问题①你如何理解非官非绅,办事不灵? | |
问题②你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 | |
问题③你是如何做的? | |
问题④通过学习,你将如何改进? |
其次,曾国藩以“官”的身份,打通官场,以博得当地官员的好感及支持。为此,他跟比自己小二级的衡州知府以“兄”相称。衡州知府陆传应在曾国藩到来之前已有巡抚的札文,照例开城相迎。知府官位仅是从四品,比曾国藩的二品大员低了二级,但曾国藩并不以高压下,照样以“兄”相称,给陆知府的印象颇佳。
经由陆传应的首肯,团练大臣的“署衙”很快有了着落,决定暂设于小西门演武场。这个演武场位于衡州西门外的蒸水滨,是当年吴三桂在衡州称帝时开辟,场面很大,有现成的阅兵台和“行署”,实际上是一处大祠堂。曾国藩取得了一个很好的练武场。觉得事情办得比在长沙时顺遂多了。
后来,曾国藩还利用他的名声、出身与人品赋予他的类似“绅”的身份,广招英才贤士,并通过各种方式结交地方乡绅,解决了当时急需解决的“军饷”问题,终于练成一支“忠诚”、“血性”之师。也一雪在长沙“非官非绅,办事不灵”之耻。
脱胎换骨,打造湘军
第一是千磨百折。
曾国藩多次说,造物主对大功大名是十分吝惜的,“必千磨百折,艰难拂乱而后予之”。他饱尝的人间苦难,比神怪人物唐僧取经路上的八十一难还要多。他自己说:“平生受挫受辱之时多矣,无一次不打脱牙和血吞”。一向傲视群伦、挟 “帝王之术”而又以霸才自诩的王?运在观览曾国藩的奏疏时,也感其“悲苦,令人泣下”,当读到“闻春风之怒号,则寸心欲碎;见贼船之上驶,则绕屋彷徨”时,发出“《出师表》无此沉痛”的慨叹。
曾国藩的磨难既是个人的,又是时代的。因为他走的不是爱新觉罗家族给他铺就的路。他以 “在籍侍郎”的身份办团练,但他没有像其他团练大臣那样,他要“赤地立军”。这是他的成功所在,也是他历经磨折的由来。薛福成作为他的四大弟子之一,道出了这番道理。他说当时团练大臣虽有几十位之多,但或者有名无实,或者以身殉国,或者闻敌即逃,只有曾国藩走出了团练的框框,“是文正以团练始,不以团练终,且幸其改图之速,所以能成殄寇之奇功,扩勇营之规制也。”他还说曾国藩虽以团练发轫,“然惟早变其实,并变其名,所以能有成功,否则前事可睹矣。”(《叙团练大臣》)由于曾国藩打造了湘军这条船,而且湘军出征不久就把武汉打了下来。他的突出表现让倚食国家饷禄的正规部队汗颜多多。但湘军这条船实在造得太大、太显眼,磨折也就接连不断。直到40多岁时,他还说自己是“命薄福浅之人”,不足以当大任。尤其是每当关键时刻,总有大的突发事情降临到他的身上,为此他说“事机不顺,似天在磨折”,这或许是他后来总结的成大功大名“人天各占一半”的由来。
第二是厚饷养兵。曾国藩深知,打仗是要死人的,尤其是战时状态。因此他在组建湘军时,采取厚饷养兵,用其死力的办法。在确定一名勇丁的月饷时,他找来几位勇丁,对他们在家务农一年的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有人回答自己一年的收入大约有十多两银子。他又对现行的绿营饷章进行了认真的计算,尽管绿营兵的月饷不多,但加上打仗时所发的行粮,每月也达到白银4两多。他想,当兵的应该比种田的收入多三四倍,这样算来,每月就得发给他们白银4两上下。这个数字也正好略低于绿营月饷与行粮的总和,一旦朝廷询问起来也有个说法,不至于授人以口实。他拿定了主意,湘军正勇的月饷被定为白银四两二钱。
清朝的绿营兵平时每月饷银马兵二两,战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清朝初年尚可维持生活,但200年一贯制,绿营兵饷连养家糊口都成问题,哪会有战斗力!江忠源等人募勇时,规定每人每月饷银四两五钱,已是绿营兵的近3倍。湘军比此还要高。不过,曾国藩讲究“技巧”,将绿营的行粮也加在一起统算,表面上湘军饷银不高多少,实际上绿营兵很难发足饷,往往发到二三成。至于行粮,就不能保证了。换言之,他算绿营兵时用的是“虚数”,他发给湘军的是实数。可见曾国藩还是动了相当心思的。
曾国藩为了使士兵卖命,还给每营增加长夫120人以减轻士兵的劳役负担,这对提高士兵的战斗力很有益处。原来军队中兵、役混杂的情况至此大为改观,作战部队与后勤部队明显分开,军队向近代化转变。将弁的标准当然更高。规定陆师营官每月薪水银五十两,办公银一百五十两,夫价银六十两,共计二百六十两,凡帮办、书记、医生、工匠薪水及置办旗帜、号补各费用统统包括在内。其他各弁兵每月饷银为哨官九两,哨长六两,什长四两八钱,亲兵护勇四两五钱,伙勇三两三钱,长夫三两。水师兵饷,营官与陆师营官同,头篙、舵工与哨长同,舱长与什长同,惟哨官薪水为陆师两倍,每月银十八两。总计湘军饷用,大约平均每人每月需银六两。如果统计其各项收入,营官每月为二百六十两,分统、统领带兵三千以上者三百九十两,五千以上者五百二十两,万人以上者六百五十两。薪饷的优厚刺激了湘军的发展,其兵源也就不成问题,曾国藩用的正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之策。
于是,“将士愈饶乐,争求从军”。这对于调动湖南农民尤其是绅士、文生的从军积极性,有很大作用,但为日后筹饷带来困难。为解决这个矛盾,湘军采取发半饷的办法,一般只发五成饷,欠饷数月以至半年,成为普遍现象,久而久之,形成风气,士兵亦习以为常。
为防止士兵离营,甚至有意拖欠军饷,或扣下大部分的银存入公所,等士卒遣散或假归时进行核算,酌发部分现银以充川资,其余部分由粮台发一印票,至湖南后路粮台付清。若士兵擅自离营,欠饷、存饷即被没收,不再发给。这样,士兵苦无川资,又恋于饷银,也就不会轻易离营了。同时,士兵一旦假归或遣散回家,就能领到一大笔银两,对未曾应募入伍的人也可以产生巨大的诱惑力。这样,曾国藩就达到了一箭三雕的目的:既减轻了筹饷的困难,又防止了士兵的逃跑,还能引诱大批农民和书生踊跃应募。
【总结】 天下事无实意者鲜有成效,务虚名者多后患
曾国藩打造的湘军中,第一个精神即是万人同心。这是鉴于国家正规军的腐败至极而“改弦更张”的。
本来,清朝的武装力量即国家的“经制额兵”,主要由八旗兵和绿营兵两种构成。在编制和待遇等方面,二者有很大不同。八旗兵在许多方面优越于绿营兵。但早在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时,八旗兵的衰落已是不争之实。因此,在这场长达八年的战争中,最后主要是通过绿营兵平定的。三藩平定后,八旗对绿营的依赖日益严重。至乾隆时,连皇帝也说,“打起仗来,八旗不过随众行走,还不如绿营奋勇,深为可恨”。这表明,八旗的主力地位已逐渐被绿营取代。
但由于绿营兵平时担负繁重的地方杂役,战时又为八旗打先锋,当后勤,而各种待遇又远不如八旗,处处受压制,加之装备落后,兵将不亲,因此自嘉庆初期五省白莲教起义以来,绿营也开始走向衰落。
除正规军外,清朝还有乡兵。这种兵始自雍、乾,但当时“旋募旋散,初非经制之师”,就是说,它只是权宜之计,是对正规军的一种补充与应急。但由于乡兵在镇压白莲教起义中立有战功,更主要的是由于八旗、绿营的衰落,乡勇的地位也就日益重要。
本来,清朝的军事体制吸取了历朝历代的教训,主旨在于防止武官造反。为此,国家每有战事发生,临时派遣亲王、郡王为大将军,这就是统帅;兵则一般东省五百、西省八百,临时凑成几军。有大战事,则派京师劲锐八旗,也是从各旗抽调。这样,兵与兵不相知,将与将不相识,兵、将之间更难有“私属”关系发生。这种立意防范的体制到了嘉庆年间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因此,当白莲教五省起事后,清廷在利用国家传统的正规军打仗的同时,也让地方官员举办团练,以自保乡里。这后一种不起大作用的新办法到了咸丰初年却派上了大用处,唱起了主角。原因除了军政腐败外,更重要的是清朝的财政十分枯竭,正规军一年的兵饷二个月都开不出。而且,国库空虚,再拿不出打仗的钱来驱使绿营兵。在这种情况下,清廷突破了“变通”的政策界限,让地方大员自筹兵饷,自办团练,也就是朝廷给了个最大的战时政策: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这一体制的转变造就了曾国藩一生事业的转机。否则,天下无论如何大乱,也轮不到他这个汉人进士去指挥千军万马。
曾国藩是一个善于抓住机会为我所用的人。他用咸丰帝的“练”字招牌,开始了驰骋疆场建功立业的人生历程。
团练是保甲法的遗意,用于防守地方小股盗寇还勉强称职,如果用来防御强敌就变得无能为力。多少年后,曾国藩的幕僚薛福成在总结曾大帅成功时还颇有感触地说:“有得力之劲军以剿强寇,而以团练辅之,为坚壁清野计则可,专恃团练以剿强寇则不可”。他还指出:无论从决策层还是言官们,都认为团练可以成功,因为没有筹饷之难,没有募兵之劳,反而能坐享其成,“其说非不美也”。但作为思想家的薛福成却一针见血地指出:“天下事没有实际意义的很少收到成效,而务虚名的多留后患。”他举出三个例证:一个是罗绕典,当时在籍“丁忧”,闻诏后即赴长沙与本省巡抚会办军务;另一个是前刑部尚书陈孚思,在南昌与江西巡抚办军务。这也是清廷最早任命的团练大臣。由于二人与巡抚同在城中,又时间非常短,因此虽然没有收到成效,但也不至于互相倾轧。后来者就不同了。像安徽的吕贤基,以工部侍郎在籍办团练,但当皖北危急时,无兵无饷,赤手空拳,最后殉难舒城。
与这些人相比,曾国藩走出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即打“练”字招牌,将勇改练成军。所以薛福成说:“文正以团练始,不以团练终,且幸其改图之速,所以能成殄寇之奇功,扩勇营之规制也。”(《薛福成选集》,《叙团练大臣》)
曾国藩属于帮办团练,咸丰帝在接连发下的办团练谕旨中,一再申明办兵原则,即不能取代正规军:“著各该抚分饬所属,各就地方情形妥筹办理,并出示剀切晓谕,或筑寨浚濠,联村为堡;或严守险隘,密拿奸宄。无事则各安生业,有事则互卫身家。一切经费均归绅耆掌管,不假吏胥之手。所有团练壮丁,亦不得远行征调。”这是镇压白莲教起义故伎的重演,妄图以此遏制太平军扩大兵力,“驱民为寇”,由于团练不脱离生产,不拿政府军饷,不离本土本乡;同时,团练还要接受地方大吏的督促和管辖,因此团练大臣则只是帮同办理。
但曾国藩对这样办团练不感兴趣。他要另立新军。
曾国藩认为,对付集中而强大的太平军,必须有一支强悍敢战的军队。有了它,太平军返回湖南,可以据城抵抗,守卫桑梓;太平军不来湖南,则可以出省作战,主动进攻。而这支军队的来源,就是自己募勇训练。
曾国藩带领湘乡练勇赶到长沙后,就向湖南巡抚张亮基表示了他的以上想法。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张亮基也早有此意,二人遂一拍即合。因此,曾国藩到达省城的第二天就发出了他早已拟好的奏折。
曾国藩通达政务,对清廷政治的运作过程十分清楚。因此,对于回乡之后的第一份奏折,他写得很委婉,第一层讲了自己遵照皇帝谕旨,前往长沙办团练,是“勉竭愚忠,稍分君父之忧”。第二层讲团练虽然好,但今昔不同,因为嘉庆年间是官给发饷,现在需要乡绅自己出钱,弄不好会走向反面。第三层讲长沙现今空虚,必须练兵才能缓急可恃。最后则抛出自己的练兵计划,他说:自军兴以来二年有余,时日不为不久,糜饷不为不多,调集大兵不为不众,而往往见贼逃溃,未闻有与之鏖战一场者;往往从后尾追,未闻有与之拦头一战者;其所用兵器,皆以大炮、鸟枪远远轰击,未闻有短兵相接以枪靶与之交锋者。其故何哉?皆由所用之兵未经训练,无胆无艺,故所向退怯也。今欲改弦更张,总宜以练兵为务。臣拟现在训练章程,宜参访前明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但求其精,不求其多;但求有济,不求速效。诚能实力操练,于土匪足资剿捕,即于省城防守,亦不无裨益。臣与抚臣熟商,意见相同。
清廷急于平定太平天国,因而只要对此有利,就都开了绿灯。因此咸丰帝令其“悉心办理,以资防剿。”曾国藩的练兵计划获准通过。
曾国藩的政治眼光确实比清政府及同时代的大僚们高出许多。他看到了问题所在,尤其是利弊相权取其轻。他的计划通过后,给朱孙诒的信中说,“去冬之出,奉命以团练为名,近来不谈此二字,每告人曰乡村宜团不宜练,城厢宜练不宜团。如此立说,明知有日就解散之弊,然解散之弊尚少,若一意操切行之,则新进生事者持札四出,讹索逼勒,无所不至,功无尺寸而弊重邱山,亦良可深虑也。”在给张亮基的信中更直接了当地说:“惟团练终成虚语,毫无实裨,万一土匪窃发,乡里小民仍如鱼听鸣榔,鸟惊虚弦……难可遽镇也。”他还在批给手下人的批牍中,将本来并无二致的“团练”一词,“谬加区别”,一分为二。他说: “团练”二字须分看。团,团即保甲之法,清查户口,不许容留匪人,一言尽之矣;练,则简兵请师,制械造旗,为费颇多,故乡民不肯举行。本部堂每与各州县道及,宜乡间团而不练,城厢练而不团,庶几有益而易行。
曾国藩是文章高手,更是通达时变的人。他改造“团练”,使他与当时的四五十位团练大臣分道扬镳。而且,由于“改图之速”,所以“立竿见影”。当然,艰辛的过程又非三言二语可以道破。
北宋刘书在《刘子·兵术》中说:“万人离心,不如百人同力。”宋人许洞也说:“和于国,然而可以出军;和于军,然后可以出阵;和于阵,然后可以出战。”曾国藩不仅是从理论上,而且从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中,认识到一个群体团结的重要性。
他在给林源思的信中说道:
现在大营所调之兵,东抽一百,西拨五十;卒与卒不和,将与将不和;彼营败走,此营不救;此营败走,彼营不救;此营欲行,彼营顾止。离心离德,断不足以灭剧贼而成大功。
曾国藩深恶痛绝的还是八旗绿营彼此“败不相救”,他在给江忠源的信中说:“国藩每念今日之兵,极可伤恨者,在‘败不相救’四字。彼营出队,此营张目而旁观,哆口而微笑。见其胜,则深妒之,恐其得赏银,恐其获保奏;见其败,则袖手不顾,虽全军覆没,亦无一人出而援手拯救于生死呼吸之顷者。”
关于这一点,早在衡阳练军的时候他就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他说:今欲扫除更张,非万众一心不可。
因此,他认为绿营军的种种恶习、积习、陋习必须一扫而光,他制定了“别开生面,斩断日月”,“改弦更张,赤地立新”的方针,立誓要创建一支崭新的军队。为了他新建团体的“纯”,曾国藩招募湘勇、组建湘军时,决定一个绿营兵也不要,他怕“一根鱼腥一锅汤”,怕勇丁染上官兵习气。这是一支“士卒精强”,“制械精致”的武装,一支可“破釜沉舟,出而图事”的劲旅,一支“诸将一心,万众一气”的队伍。
为此,他为自己所要编练的湘军确定了最基本的建军标准。用他的话说,这支军队必须要能够做到:呼吸相顾,痛痒相关,赴火同行,蹈汤同往,胜则举杯酒以让功,败则出死力以相救。太平军有誓不相弃之死党,吾官兵亦当有誓不相弃之死党。只有这样,才可以血战数次,渐新吾民之耳目而夺逆贼之魂魄。
这是一个相当高的建军标准。为了达到这个标准,他从招募勇丁、挑选军官以及军官对勇丁的控制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同时,还创制了《要齐心》的歌谣:
我境本是安乐乡,只要齐心不可当。
一人不破二人帮,一家不及十家强。
你家有事我助你,我家有事你来帮。
若是人人来帮助,扶起篱笆便是墙。
……
纵然平日有仇隙,此时也要解开结。
纵然平日打官方,此时也要和一场。
大家吃杯团圆酒,都是亲戚与朋友。
百家合成一条心,千人合做手一双。
【自检】
曾国藩出山时,手中既无兵又无权,本人又不擅长打仗,但何以能打败十倍、百倍于己的太平天国?成为“中兴名臣第一”?
【忠告】
万人离心,不如百人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