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申论:提出有效对策
1 个人定位要准确 考生应仔细审题,看清命题者为你设定的身份(即“虚拟身份”)。例如,200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测试”的“第2题”,要求考生以“省政府调研室工作人员的身份”提出解决“某省某市红星新村居民H状告××印刷总公司”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这就是说,你只是作为省级政府的一般工作人员,而不是承担专项职能并有独立解决问题的权力的决策人员。你提出的“方案”,是供省政府领导机关或省级职能部门在决策时参考的。在考生作答的试卷中,有一些“方案”就与考生的虚拟身份不相称,有的是以省政府领导机关的口吻向辖属职能部门下达指令、兴师问罪的,有的是替代法院审理案件的……身份定位错了,提出的问题一定“走偏”,解决问题的任务更是无法完成了。再如,2001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测试”的“第2题”,给考生“假定”的身份是“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求考生“就PPA风波所引发的问题提出善后意见”。这实际上是给考生一个“再虚拟”身份的空间。有的考生将自己假定为政府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的考生将自己假定为药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身份定位准了,就有可能“抓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当然,“再虚拟”身份时应从自身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如果“身份”定得挺醒目,一说净是外行话,效果会更差。这点,请考生务必注意。
2 善于针对问题提出意见或办法
诚然,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在综合分析“材料”时弄清“材料”究竟反映了什么问题;但是,遇到“材料”所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时,便应审视遴选,根据“身份”,抓住要害,切忌面面俱到或舍本逐末。例如2000年考题反映的问题很多:企业在“环保”与生产效益上的“两难”,法院在断案时不得不考虑到的“连锁反应”,公安民警对扰民事件爱莫能助……但这都不是“本”,很难针对这些情况提出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案;只有从加强环保立法、执法和改造城市建设规划入手,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噪声污染等扰民问题。
3 意见或办法要有可操作性
所谓可操作的意见或办法,应具备三个基本要素:一是“问题”要明确“归口”,要有直接能解决“问题”的政府部门或职能机构去处理、落实。二是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步骤、办法。三是要考虑到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和必备条件,切忌模糊、脱离实际和坐而论道。例如,有的考生在作答2001年考题时,提出追回所有已出售的“可疑感冒药”和实行全面“退药赔款”的方案就很难付诸实施。
以上三点是有密切连带关系的,在构想对策时要通盘考虑,尽力克服相悖因素,使对策合理、具体、便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