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要求,我市定于近期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7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根据省分配的招聘数量,我市共招聘70人,各县(市、区)的招聘数量依据现有大学生村官数量确定。具体招聘数量分配如下:
县(市、区) | 招聘人数 |
乐昌市 | 5 |
南雄市 | 8 |
仁化县 | 8 |
始兴县 | 10 |
新丰县 | 6 |
翁源县 | 5 |
乳源瑶族自治县 | 7 |
韶关市浈江区 | 3 |
韶关市武江区 | 5 |
韶关市曲江区 | 13 |
(二)招聘对象。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村任职满2年(我市截止至2016年5月)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2013年1月后离岗的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所在县(市、区)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③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 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限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各招聘岗位原则上不设专业、年龄、性别、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限制。同一县(市、区)内的若干岗位可打 包为一个岗位组,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岗位组代码,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在岗位组内挑选职位。详细岗位设置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 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考核证书和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 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及电子相片(JPG格式,大小在30K至300K之间),填写并递交《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各县(市、区)发放准考证。报名期间,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开通专线电话,接受 咨询,答疑解惑。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有关规定予 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