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5月7日上午,统一组织笔试(满分100分),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印刷。我市在市区设一个笔试考点。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1、确定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组)面试人选,以适当方式公布。
2、面试。6月中旬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门按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机关研究决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机关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即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 体岗位),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附件:
1、韶关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韶关市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咨询电话.doc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