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南——赋能科研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我省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现组织开展2025年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研究员、副研究员及相应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内容与学时要求
1. 公需科目(30学时)
学习专题:从以下两个专题任选其一完成学习:
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探讨AI技术在智能制造、数据分析等领域的应用与实践。
新质生产力与现代化产业体系:解析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路径与政策导向。
学习形式:免费在线课程,支持灵活学习。
2. 专业科目(42学时)
核心方向:
前沿理论与技术:包括实验技术革新、科研项目管理、大数据分析等;
科研伦理与规范:强化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及学术道德教育;
跨学科融合:结合信息技术、工程技术等交叉领域,培养复合型科研能力。
行业特色课程:增设“数字国土空间治理”“生态修复与碳中和”等热点方向,响应国家战略需求。
3. 选修科目(18学时)
涵盖政策法规解读、领导力提升、国际科研合作策略等,支持个性化能力拓展。
总学时要求:全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公需30+专业42+选修18),学时需通过“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认证。
三、培训形式与特色
线上学习:通过"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https://www.gdrsrc.com)在线学习,支持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企业内部培训:鼓励企业自主组织培训,内容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证。
混合式学习:部分课程可能结合线上理论学习与线下实操培训。
四、政策支持与职称关联
1. 学时认定:用人单位需保障学习时间与经费,及时认定学时,并将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 职称评审要求: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职称,需提供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他系列证书无效。
3. 长期规划:高级职称申报者需提交近5年学时证明(如2021-2025年),建议提前完成年度任务。
五、注意事项与行动指南
1. 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启动,建议尽早规划学习进度。
2. 学习纪律:遵守课程纪律,确保学时真实有效,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3. 资源获取:登录关注“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获取课程资源与政策动态。
2025年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继续教育以“前沿赋能·智领未来”为宗旨,通过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助力科研人员突破技术瓶颈、践行科研伦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立即行动,抢占职业发展先机,为科技创新与湾区建设贡献核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