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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全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科目设置:专业科目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进行设置,内容涵盖多个方面。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问题、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水环境与水资源法律制度解读、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制保障等。此外,还可能涉及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估、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具体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此外,学习内容还可能涵盖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内容,以满足农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的需求。
| 序号 | 课程 | 学时 |
| 1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2 |
| 2 | 环境评价与规划(一) | 28 |
| 3 |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解读 | 3 |
| 4 |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自然资源调查 | 9 |
| 5 | 环境保护、环境经济政策与绿色增长 | 30 |
| 6 | 现代城镇环境治理与无障碍法规实务 | 2 |
| 7 | 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技术 | 2 |
| 8 | 生物与环境 | 4 |
| 9 | “十二五”我们未来的五年-环境保护 绿色产业专场论坛 | 2 |
| 序号 | 课程 | 学时 |
| 1 | 专技人员职业素养知识 | 12 |
| 2 | 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度解读报告 | 18 |
| 3 | 水污染控制工程-污水好氧生物处理工艺 | 18 |
| 4 | 从三江源十年变迁看中国江河的保护困境 | 5 |
| 5 | 双碳目标的内涵及实现路径 | 13 |
更多课程具体已开班为准
三、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按1学时相当于1学分计算。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将以网络学习方式开展。随报随学,请学员及时完成学习任务。 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记录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学习证明。培训学时可记入省、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选修科目学时。
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提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学用结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
关于开课退费重要提醒
一:报名后1个工作日开课,如需退费请在收到开课信息前提出退费申请!
二、继续教育课程为知识付费课程,已开通课程的学习账号已产生付费名额,不再受理退课退费申请,请知悉!
| 基本信息 | |
|---|---|
| 适用年度 | 适用任何年度 |
| 学时 | 18-60学时 |
| 专业备注 | 生态环境专业继续教育 |
| 培训方式 | 网络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