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浮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20:01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点击:
2013年云浮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函〔2013〕29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党工委组织部,市直和上级驻云浮有关单位,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下称“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
  (一)公需科目。根据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培训内容是“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和“争创生态文明发展试验区,建设美丽幸福新云浮”2个专题。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必修课程和其他课程,其中必修内容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发布的指南为准,其他培训内容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安排。
(三)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商定。
三、培训形式
(一)公需科目。采取远程教育和集中面授辅导两种方式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自选。
(二)专业科目。由行业主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办班或委托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承办。
(三)选修科目。由所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商定,亦可在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进行学习。
四、培训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12天)。
(一)公需科目18学时。由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二)专业科目42学时。具 体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必修学时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修以外的学时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安排参加其他的培训、进修、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 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继续教育活动完成;自主创新、产学研结合,取得专利、专著、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等成果的,也可计算必修以 外的学时;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也可计算必修以外的学时。
(三)选修科目12学时。由单位审核确认。
五、培训经费
根据《条例》规定,继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额度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不足部分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公需科目的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解决,由施教机构按规定收取。
六、公需科的培训工作安排
为保证公需科目的培训质量,培训工作由我局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教学事务委托社会施教机构承办。其中,远程网络教育机构必须择优选定,集中面授聘请省内权威专家教授。
(一)6月10-20日为报名时间,由各地、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报名工作(见附件1)。市直的参训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我局,各县(市、区)的参训人员名单由所在单位报送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具体开班时间由各地人社局确定,并另文通知具体事宜。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条例》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做好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共同完成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实行培训班备案备查管理制度。各施教机构在开班前须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培训备案表(见附件2),经审核认可后开班培训。办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班名册表(见附件3)报我局备查。
(三)严格规范办班办学,确保培训质量。各施教机构要严格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承办继续教育活动。
八、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869060,联系人:招永锋、黄剑军,邮箱:yf8869060@126.com
云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829926,联系人:朱秀健,邮箱:J0202@126.com
罗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3725350,联系人:石东荣,邮箱:ldzjk2010@163.com
新兴县人社局联系电话:2913550,联系人:张金海、何智,邮箱:1340591@qq.com
郁南县人社局联系电话:7330126,联系人:卢东培,邮箱:y7330126@126.com
云安县人社局联系电话:8613151,联系人:郑佩芬,邮箱:yunanrs@126.com
 
附件下载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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