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惠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01 11:56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2014年惠城区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课报名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惠州市专业技术人员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141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201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惠城区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二、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内容安排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每年应当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各1门,每年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个学时。
2014年惠城区继续公需课开设科目:

开设年度
公需科目名称
书费(元)
课时
2010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
26
20
2011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5
20
2012
广东建设文化强省
28
20
2013
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
28
20
2014
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
28
20
学习方式:公需科目采取面授的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新型城镇化实践与发展》为2014年公需科目。学习结束后,将组织开卷考试(独立完成),请携带身份证参加培训考核。
往年度公需科目(能力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文化强省、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培训考核未完成的,可报名补训。
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备案的施教机构方可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凡是未经备案的施教机构开具的培训证明将不予认可。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下列相应的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培训。网络培训施教机构:
(1)惠州人才热线(网址http://www.hr777.com)。(联系电话:2222015)
(2)惠人培训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huirenpx.com)。(联系电话:3898199)
面授培训施教机构:
(1)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可进行建设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167760)
(2) 惠州市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可进行机械类、机电类、电子类、轻工类、食品类、石油化工类、化学类、电气类、冶金类、纺织类、质量类、计量类、标准化类等专业技术人员的 培训)。(联系电话:2831127)
(3)惠州市公路管理职工培训学校(可进行公路行业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联系电话:2260137)
三、报名时间、地点
㈠.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至4月25日。
报名地点:由单位指定负责人,填写好惠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考核报名表,统一到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与考核股(区政府1楼141室)报名和缴费,请用银联储蓄卡刷卡缴费,不收取现金。
㈡.培训费用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8〕1号)和市、区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一般理论课 的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课时3元,理论技能性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每课时4元。公需科目培训费为20学时,共60元。所需教材按实收取。
四、申报考核成绩、学时和证书管理办法
学员培训考核结束后,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www.zgrsw.cn/vsappgdhr/gdhr/),自行注册申报学时及成绩。
五、有关要求
㈠培训教育与考核股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培训班次。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另行通知。
㈡各单位要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及时将本通知和缴费票据张贴公告,并及时做好成绩单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
如有疑问,请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教育与考核股联系,联系人:吕思权,联系电话:2386141。
   
附件: 惠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考核报名表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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