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的函

时间:2015-07-25 17:50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茂名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的函 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5〕1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 知》(粤统办字〔2015〕1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统计从
  

茂名市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5〕1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 知》(粤统办字〔2015〕12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素质,现就开展2015年全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培训对象

    茂南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含中央、省、市驻茂南区单位)中,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考试科目、形式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形式: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使用答题卡答题。

    考试时间:

    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20日;

    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工作安排

    培训、考试等具体事项由茂名市点胜国际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在岗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重点是2013年以前获得统计从业资格且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其他需要学习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时间待定。

    (三)培训方式与结业考试

    培训形式以面授为主,个人自学为辅。

    结业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实施意见》(粤统字〔2015〕28号)文件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将统计 人员持证上岗纳入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2016年底前全区所有镇(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 统计人员实现全部持证上岗。

    (二)根据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职能转移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14〕68号)文件要求,县级统计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相关要求,逐步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并要求于201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目前,我区已根据要求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职能转移给茂名市 点胜国际教育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茂名市点胜国际教育培训中心(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8号金碧花园首层10号愉园中学对面;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 3335578或18938370188)。

    2、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提交《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贴1寸彩照相片(附件1,可复印),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相片1张(用于准考证)。

    (2)考试成绩合格后,提交《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贴1寸彩照相片(附件2,可复印),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规格),另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2.7×3.7cm)彩色相片1张(用于证书)。

    3、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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