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集县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8-04 07:11来源: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点击:
关于怀集县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根据肇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肇统字〔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全县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
  

关于怀集县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联网直报有关企业:
根据肇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肇统字〔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全县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培训对象与内容
在岗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重点是2013年前获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统计术语和热点问题解读》。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8月25日前持《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到怀集县统计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521706,地点:怀集县县委县府新办公大楼2楼220室)。
  • 培训形式与结业考试
   (一)培训形式以面授为主,个人自学为辅;每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课时。领取教材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业考试采取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定在10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教育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费用由县统计局负责解决。
  • 工作要求
各镇(乡)、相关企业要依据《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
定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配合2015年“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怀集县统计局
2015年7月31日
文章标签:继续教育培训统计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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