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阳江市人社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须知
一、 继续教育管理相关文件依据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已于2010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 与此同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于2010年12月1日起颁布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条例》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继续教育工作,规范继 续教育管理。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上述《条例》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 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 的重要条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
根据《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四、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总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注册—>记录申报—>审核—>认定—>计入学分—>学分修满打印出证
五、继续教育的形式
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后,报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行业组织 组织实施。专业科目按省有关行政部门或全省性行业组织发布的专业科目指南要求学习和登记学时;未发布专业科目指南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习,可 参加经人社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举办的各类研修班、培训班学习或参加经人社厅监制的学习网站学习。
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六、接受继续教育的方式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
(4)接受远程教育;
(5)其他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
七、继续教育登记
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或者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申报。
八、继续教育科目及审核认定流程
公需科目:个人(申报)——通知用人单位(初审)——人社部门(审核认定)
专业科目:个人(申报)——通知用人单位(初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复核
选修科目:个人(申报)——通知用人单位(审核认定)
九、如何计算学分
根据《办法》要求,第七条(一)取得以下成果的主创人员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按20学时计算进专业科目学时中):
1.当年获得专利;
2.当年出版专著;
3.当年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5.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
本条第(一)项所列成果的非主创人员,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第八条,经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均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习时间数计算;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计算学习时间。
第九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研修班,考核合格,凭证明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习时间。
第十条,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按实际学习天数每天6学时计算。
第十一条,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专业科目必修内容以外的学习时间。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符合学习指南规定的,学习时间按网上学习系统自动统计计算。
十、继续教育证书管理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 术人员《证书》。《证书》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方为有效。继续教育证书,从2010年起统一使用“系统”打印出证,2010年以前仍然沿用本子 进行记录。
十一、2010年继续教育任务需补修和补录
根据《条例》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11]329号)要求,201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 任务必须完成72学时。考虑2010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为便于工作衔接,去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2010年继续教育要求, 可补修完成12天或者72学时继续教育任务后,补发2010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如不按要求补修,则无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直接影响本人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
十二、继续教育完成期限
对于今年评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今年8月中旬,完成2010年及2011年的相关培训,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申报好记录,经 所在单位和所属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通过,才能在8月中下旬顺利打印出证。对于未在今年评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则需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即可。
十三、同时具有多个系统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怎么修满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
对于同时拥有多个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专业科目和修选科目时,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与其职称相应专业的科目修满学时即可。如,某专业技术人 员同时具有初级会计师和计算机工程师两个系统职称,那么他可以同时选择会计类或计算机类科目的培训,也可以单独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的科目参加培训。
十四、每年各级财政局开展的财会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计算进哪类科目中?
每年各级财政局开展的财会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凭证明可按实际参训天数计算进继续教育的专业科目中,每天按6学时计算。
十五、某专业技术人员2011年参加了一个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为期21天的研修班,共获得126个学时,是否算完成了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不算。因为同一张继续教育证明的学时只能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不能分别申报进专业科目和个人科目。并且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我市人社局组织的公需科目培训,获得公需科目相应的学分。
十六、某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内在省级刊物发表3篇论文,还有出版了一本教材,专业科目是否能按照每项20学时算,共60学时?
不算。根据《办法》第七条(一)要求,当年取得专利、出版专著、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等成果的主创人员可按20学时计算进专业科目学时中,但同一年拥有多项上述成果的,只能按照一项来算,也就是按20学时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