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教协﹝2016﹞17号
为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本项考核工作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组织安排。
(二)经认可的可以开展燃气类培训的培训机构负责接受报名、初审、资料上报及协助考务组织等工作。
二、考核岗位
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类别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统一考核时间为 120分钟;考核题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四、考核时间
2017年度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第1批考核时间为1月20日,截止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
第2批考核时间为2月24日,截止报名时间1月25日;
第3批考核时间为4月21日,截止报名时间3月27日;
第4批考核时间为7月21日,截止报名时间6月26日;
第5批考核时间为10月20日,截止报名时间9月25日。
考核时间 | 考核类型 | 人员类别 |
9:30-11:30 (120分钟) |
新 考 |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 |
五、考点设置和安排
考核考点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设置和安排,设置原则参见《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施方案》中相关条款。
六、准考证发放管理
(一)考生准考证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编制,各培训机构负责发放本机构考生准考证。
(二)考生领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仔细阅读考试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包括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保管,如有遗失后果自负。
七、其他要求
(一)各地燃气协会和培训机构要协助做好考务组织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考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报名学员的报考资格审查,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三)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凭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过期证件或复印件无效,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座,违者一律按违规处理。考生要规范填涂答题卡,认真检查,确保自己的试卷完整和答题卡个人信息填涂无误。
(联系人:肖鹏,联系电话:020-86387996)
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2016年12月28日
抄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抄送:广东省燃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