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2014年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年。各级各部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工作,想干、敢干、快干、 会干,进一步攻坚克难、协同推进,力争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要突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 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依法治市,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城市;推进文 化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积极改善民生,加快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幸福深圳;深化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充分显现自然资源和环境价值,加快建设美丽深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科学执政能力和水平。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1.实行商事登记“三证合一”,建立和完善后续综合配套监管机制。加快商事登记改革配套制度建设,以信用体系为依托,建立完善“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 督有效、无缝衔接、保障有力”的配套监管制度。加快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外商 投资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主体资格审批登记制度等改革,推进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方案。
2.精简优化行政审批,着力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启动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未纳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各部门 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审批,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整合减少行政审批,清理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对企业资质 的审批认证。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简化申请材料,明确办理时限,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整合行政审批资源和数据,实现信息资源网上共享。
3.改革市场准入和政府补贴制度,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探索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改革内贸流通体制,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控财政资金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支出,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政 府不再直接出资办国有独资企业。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政策。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
4.充分拓展政策空间,构建和完善前海开放型现代服务业体系。探索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快完善与中央监管体系相协调的机制。探索开展跨境证券投资业 务,设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框架下的合资金融机构,开展部分人民币金融 产品跨境交易,创新资本项下外汇额度管理模式。积极争取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区内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探索省级权限内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 施备案制管理,制定前海港深航运服务核心平台试点方案。制定商事合同可选择适用香港法律和企业可选择执行香港会计制度的条例,探索设立前海商事法院。探索 法定机构与行政事业单位、高校院所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5.规范财政开支制度,让预算更阳光更科学更易懂更详细。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优先的民生事业投入机制,坚持一般公共服务保基本可持续,加大直接关系人民 生活和身心健康领域的财政投入比重。完善预算审核机制,由一般性审查向重点审核支出政策转变。清理规范支出与财政收支或本地生产总值挂钩、设定固定支出占 比的支出安排政策。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计划制度。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推进专项资金设立管理法制化,建立阳光透明的专项绩效评估机 制。改进预算编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
6.探索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健全政府财力综合统筹机制。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提高国资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水平。建立政府预算体系中各项预算之 间的综合统筹和分工合作机制。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探索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争取率先自主发行地方市政债券。明确我市国有资本经营 收益上缴比例和使用方向。启动国库现金管理改革。
7.加快原农村土地房屋确权,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国有土地产权管理,进一步完善原农村土地房屋确权制度,全面推进地籍调查和土地总登记,积 极探索包括自然生态空间在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建设,探索扩大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进一步健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交易规则。
8.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 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探索推进水、电、气等资源性价格改革,加快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兼顾群众基 本生活需求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的阶梯价格制度。提高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 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政府定价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9.探索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改革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学习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经验,改变以往管资产管企业为主 的做法,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更好地体现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角色。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加快现代企 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董事会决策效能评估机制,完善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管理体制,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大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力 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健全投资后评价机制和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
10.创新研发资金投入方式,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建立促进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探索天使投资引导机制和股权有偿资助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 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助推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创新研发资金投入方式,建立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并行、事前资助与事后资助结合的 财政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和多元投入方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11.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可持续发展。以转型发展、规范监管、政企社企分开、股权改革等四个方面内容为重点,各区选择5—10 家股份合作公司开展试点改革工作。各试点股份合作公司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市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领导小组和各 区在试点改革基础上形成总体改革思路。
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城市
12.强化人大在立法中的主体地位,理顺政府法制机构与人大的关系。积极探索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新途径、新形式,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理顺人大和政 府法制机构的关系,改革立法项目的形成、法案草拟、审议评估等工作机制。完善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和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等制度,推动特区立法 更加科学、更加民主。
13.制定各级政 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增强党委、政府运作的协调性。继续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探索适应大部门运作的新规则新制 度。合理配置市、区、街道事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清理规范政府工作部门的各项职权,制定和公开政府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规范权力运作。
14.着力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 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继续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和扩大法定机构改革试 点。
15.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 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拓宽协商渠道,规范协商内容和协商程序,积极推进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 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提升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16.完善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健全街道城市管理相对集中执法权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解决权责交叉、多层执法问题。执法力量向重点领域和基层倾斜,完善一般行政执法与公安执法协同机制,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17.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研究探索建立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形成与社会平均工资、物价水平、经济增长等指标挂钩的动态调节机制。
18.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探索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与企业养老的制度衔接,畅通人员流动渠道,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19.加快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三公”支出。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尽快确定公车改革的对象范围、补贴标准、公开拍卖、人员安置、保留公车的管理等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公车治理。
20.改革司法体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法院职能特点、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 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改革审判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审判管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制度,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确保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探索建立 开放的法官遴选机制,改革法院工作人员招聘办法,吸纳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进入法官队伍,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21.实行涉法涉诉信访的诉访分离机制,建立政法机关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倒查制度。探索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机制,积极引导信访人到信访 事项对口政法机关依法解决问题。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的诉访分离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类和审查办理机制以及司法救助制度,健全案件刚性终结申报和终结 移交机制。建立政法机关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探索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工作机制,维护信访秩序和司法秩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