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人〔2025〕2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024年度共有16名同志通过正高级职称评审(名单见附件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规定,对上述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止,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并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于6月27日前寄送评委会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受理部门:广东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迪、吴思翰
联系电话:020-38835889、020-38835754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省市场监管局716室
点击下载:附件1-3.docx
1.2024年度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模板)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
2024年度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
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位 | 申报专业 | 申报级别 |
1 | 王红强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标准化 | 正高级工程师 |
2 | 黎东初 |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 标准化 | 正高级工程师 |
3 | 何军飞 | 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 | 标准化 | 正高级工程师 |
4 | 章建设 |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 标准化 | 正高级工程师 |
5 | 叶俊文 | 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 | 标准化 | 正高级工程师 |
6 | 张华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标准化 | 正高级工程师 |
7 | 何卫平 | 佛山市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 计量 | 正高级工程师 |
8 | 徐 标 |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计量 | 正高级工程师 |
9 | 蔡常新 | 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计量 | 正高级工程师 |
10 | 李 旭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质量 | 正高级工程师 |
11 | 温永彩 |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质量 | 正高级工程师 |
12 | 袁 齐 | 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质量 | 正高级工程师 |
13 | 欧阳壮 |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质量 | 正高级工程师 |
14 | 吕 敏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茂名检测院 | 特种设备 | 正高级工程师 |
15 | 文青山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 | 特种设备 | 正高级工程师 |
16 | 林如锡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 | 特种设备 | 正高级工程师 |
附件2
公 示
(模板)
经广东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6日8:30至6月20日17: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广东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迪、吴思翰
联系电话:020-38835889、020-38835754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省市场监管局
邮政编码:510630
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人所在单位)***
年 月 日
2024年度广东省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专业
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单位 | 申报专业 | 申报级别 |
1 | 示例1 | 标准化 | 正高级工程师 | |
2 | ||||
3 | ||||
4 |
附件3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姓 名 | 单位 | |||
评审通过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专业 资格 | |||
公示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收到投诉件数 | ||||
公 示 期 间 群 众 投 诉 内 容 |
(若无投诉情况,也请明确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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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纪 检 监 察 部 核 实 意 见 |
(请写明核实意见)
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在公示期结束后,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填写(A4规格),盖公章后于6月27日前寄送评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