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区域职称评审
根据粤人社规[2020]33号文配套文件《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要求,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职称确认”。
(一)、若申报人已在省外或经人社部门核准具备评审权单位评审后取得职称证书,暂未达到高一层级职称申报条件,又需取得同一层级广东省职称证书的,可选择“职称重新评审”申报广东省同级职称。重新评审的流程与常规评审一致,由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重新评审通过的人员,为其发放同一层级的广东省职称证书,资历从原职称证书取得之日起算。
(二)、若申报人已在省外或经人社部门核准具备评审权单位评审后取得职称证书,且已达到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可直接申报广东省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同时提出对原职称的“职称确认”申请,“职称确认"不单独受理,由开展高一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后参加评审;若确认不通过,则无法继续参加评审。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职称确认的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
2.原职称证书、 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3.原职称证书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还需提供人社部门授权的备案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转专业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满足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晋升评审同系列其他专业的高一级别职称,如:同属工程技术系列的机电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可直接晋升评审。转换工作岗位,应提交转岗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
三、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转换工作岗位,应提交转岗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