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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广东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理论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广东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理论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广东省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广东矿产;

(二)找矿第一步:地质填图一重温矿区地质填图若干技术要求;

(三)华南地区典型地质灾害形成机理研究与防治对策思考;

(四)广东省锰矿类型、成矿特征及找矿潜力分析;

(五)区调关键环节有关技术要求及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六)地质灾害治理设计方法;

(七)对广东深部地热资源勘探的若干思考:

(八)县域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注意事项及成果应用;

(九)广东省地质灾害特征及综合防治;

(十)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

(十一)矿产地质调查中化探工作方法;

(十二)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采矿与安全工程。

二、学时要求

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学时不少于18学时。

三、学习形式

专业科目学习可采用面授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根据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格的施教机构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地质勘查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