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自然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理论水平,增强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以下简称《意见》)及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发布《2026年广东省自然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土地专业。围绕土地资源管理与工程技术实践,学习土地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调查监测评价、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生态保护修复等新技术、新方法及相关应用。
(二)测绘地理信息专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测绘地理信息深度融合,学习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航天航空遥感、数字化测绘生产、地理信息动态更新,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时空信息底座构建,遥感智能解译、时空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测绘成果质量管控、数据安全与保密管理等新技术、新方法及相关应用。
(三)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与全链条管理,学习国土空间治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与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方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相关政策,重点学习国土空间双评价、规划实施评估技术,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规划技术,生态保护与安全韧性规划技术,规划数据融合汇交及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等方法及实践。
(四)海洋专业。聚焦海洋资源工程与生态保护,学习海洋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域海岛调查监测、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防灾减灾工程、海洋资源资产核算、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新技术、新方法及相关应用。
二、学时要求
根据《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习形式
专业科目学习可采用面授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
根据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格的施教机构开展培训。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按《意见》规定自主组织开展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制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认培训结果、认定学时等,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自然资源大讲堂”等培训活动。
(二)施教机构要严格落实《条例》《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开展有地区特色、行业优势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和教学内容,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继续教育培训严禁向个人强制收费。
(三)专业技术人员要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按时高质保量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课时,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