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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6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及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我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关于发布2026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及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我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生态环境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一)生态环境工程。减污降碳防治技术相关内容,重点关注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近岸海域污染治理、海岸带与湿地修复、新污染物防治技术、节能降碳技术、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等。(二)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生态环境管理基础理论与应

用相关内容,重点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体系分析与解读、环境标准化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管理、环境应急与风险管控、碳排放管理、ESG和绿色金融、生物多样性保护、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大数据分析与数字化管理、新污染物风险防控等。

(三)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相关内容,重点关注数据深度智慧分析、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碳排放监测、辐射和电磁环境监测、污染源精准监测与溯源、移动源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噪声污染监测、无人机、走航车监测技术、GIS和遥感监测技术、在线自动监测、人工智能在环境监测中的融合应用等。

二、学时要求

根据继续教育学习相关规定,2026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应不少于42学时,其中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习形式

2026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可采用以下方式:

(一)参加符合相关要求的施教机构(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依法设立的、具备固定教学场所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各类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学术访问等;

(二)到正规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在“广东生态环境人才培训平台”等规范线上平台接受远程教育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作为我省生态环境领域最大的科技社团和继续教育实施机构,将严格按照《条例》《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培训计划,做好2026年继续教育工作。用人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工作,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提供必要的条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

(三)相关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生态环境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