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人提交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送单位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附件3之表一),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表中申报专业栏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附件4)规范表述,所申报的专业和级别错报、漏报、专业填报不准确导致错误的,后果自负。送评材料应装入加厚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左上角要填写单位所属地区或主管单位名称。申报材料每人仅限1袋。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附件3之表二)。按照省人社厅的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空白不填,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此表共16页,用A4纸双面打印,其结构、字体、字号、页码不予改变。如需增加页数,请严格按附加页格式,如:评审第6页,评审第6-1页,评审第6-2页……依此类推。
(三)《()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3之表三)采用竖表,要求电脑打印,一式33份,均为原件。(特别提醒:获奖项目的个人排名为必填内容。)
(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附件3之表四)。必须准确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工作电话、本人手机号码及身份证号码。
(五)提交申请人的《证书、证明材料》(附件3之表五),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中级资格证书(其中申报人无中级资格证书但取得按国家人事部规定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交各市主管部门、省主管单位或高评委资料受理窗口验证后退还原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验证单位印章;继续教育证书(证明)需提供原件,评审后退还原件。
(六)《业绩、成果材料》1份(附件3之表六,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其中规划、设计申报人员附图纸图签、获奖证书;施工、管理申报人员附项目班子任命书、项目竣工备案表、项目获奖证书等。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原件经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提交复印件并按分类合订成册。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申报人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等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审核人须签名,加具单位公章)。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公开发表(出版)并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著作的主要编著者)。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供论文发表的2本专业期刊。论文(论著)须提交原件一份,只提交与本人相关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本人论文正文页(内容应齐全)即可(剔除无关的内容)。另附《申报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著作)鉴定表》(附件5,个人信息需填写完整,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毋须装订)为封面。
按照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第二、三、五条规定,凡以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发明专利、专业技术分析报告替代论文者,均应按粤人社规〔2015〕4号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将上述替代内容填写在申报表格中论文、论著的相应栏目,即《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3之表二)之“获现资格以来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栏、《()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3之表三)之“提交论文、著作或专业技术报告(代表作)”栏及《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附件3之表四)之“送审论著代表作”等相应栏目。凡填写不准确或未在上述栏目填写者后果自负。
(七)《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份(附件3之表七)。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每张照片黏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以便办证书时揭取)。提交中级资格证书(或取得按国家人事部规定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情况说明)复印件一份,用A4纸复印,附在表七后并订在一起。
(八)《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附件3之表八)。
(九)《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附件3之表九)。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十)《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单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不超过3000字。
(十一)提交相应的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本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社保凭证或在职证明附贴在附件3之表五尾页。
(十二)提交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内容包括:1.《()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3之表三);2.《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附件3之表四);3.《申报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著作)鉴定表》(附件5);4.《2017年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6,申报人需填写本人所有信息以便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5.《2017年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鉴定信息汇总表》(附件7)。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文件采用word/excel格式,用U盘录制,由各市主管部门(各单位)拷贝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