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审查:
(一)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资格条件的申报条件要求;取得职(执)业资格满3年申报高级技术资格的,其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应符合国家人事部相关规定。
(二)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三)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
(四)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社保凭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并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3之表二)和《()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3之表三)。
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通过后在报送材料上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章,再按要求集中报送。加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章的资料不予受理。
六、各市主管部门、省主管单位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核实原件。各市主管部门、省主管单位对申报人报送的申报材料核实原件,并加盖原件核实章。我厅直属单位、在省工商局注册且没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企业人员申报资料原件校核由高评委资料受理窗口负责。
(二)标注主管单位。在申报材料袋左上角标明申报人所在市或省主管单位。
(三)汇总申报人名单。填写《2017年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6),汇总表按《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专业名称顺序(附件4)排序,同一专业集中排序,提交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版各一份。申报材料按汇总表序号排序整理。应对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晋升、转换岗位申报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单列说明,其名单排列在汇总表最后面。
(四)汇总申报人信息。按申报名单汇总表顺序排列、汇总所有申报人以姓名命名的电子文件夹(以word/excel格式,一人一文件夹),内容包括:1.《()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3之表三);2.《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附件3之表四);3.《申报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著作)鉴定表》(附件5);4.《2017年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6);5.《2017年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鉴定信息汇总表》(附件7)。
(五)其他。请各市主管部门(各单位)在资料报送前从申报人资料袋中抽出各申报人的《()级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附件3之表三)一份、《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附件3之表四)、相片页(附件3之表七,含中级资格证书或可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017年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6),与申报资料共五部分按本注意事项(三)排序,一并报送。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
(二)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申报资料非电脑输入打印。
(四)未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本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附件:1.建筑工程管理类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指导意见(试行)
2.各市主管部门、省主管单位报送材料时间表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用表(评审申报09版表)
4.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5.申报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著作)鉴定表
6.2017年______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名单汇总表
7.2017年______市(单位)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论文鉴定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钟工、王工,联系电话:020-86387392,020-86585561转8508;电子邮箱:rsczcp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