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解读
讲师:汤婧平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会计报表列报》增加了一些披露的信息,比如短期职工薪酬相关信息、设定提存计划相关信息、设定受益计划相关信息、辞退福利相关信息、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相关信息。讲师:汤婧平
准则有七个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第三章,资产负债表;第四章,利润表;第五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六章,附注;第七章,衔接规定。
一、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1.基本要求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区分两类: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单独列示(明细项目、我国选择税后)。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16》。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所享有的份额:《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33条。
2.资产负债表
所有者权益类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在“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设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进行会计处理,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离出来。【实例】
①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②2013年末,该股票收盘价为108万元: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
贷:其他综合收益 (108-100)8
③考虑所得税影响
借:其他综合收益 2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
3.利润表
对于利润表方面,各项目单独列示,要列示税后的净额。合并利润表要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要单列在每股收益之前。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横向),一般的四部分+增 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纵向),只需列示“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变化),综合收益的具体组成部分在利润表中列报,而不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中列报;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附注
附注的披露关于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信息(40条):针对利润表(发生额):所得税影响,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针对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期初、发生额、余额):期初和期末余额的调节情况(总额补充信息)。
二、财务报表列报其他变动
1.总则
财务报表的组成:4表+附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2.基本要求

不恰当地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充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如不足以让报表使用者了解特定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企业还应披露其他的必要信息。

持续经营评估涵盖期间、考虑的因素:至少12个月+6个因素;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披露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持续经营评估结合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近期获利+资源支持=持续经营。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可以改变的情况:经营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变更列报提供更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

重要性:在合理预期下,如果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的,则该项目就具有重要性。企业在进行重要性判断时,应当根据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
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增加: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不能相互抵销。例外情况: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以净额列示,汇兑损益;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的收益扣减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质。

列报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至少对可比期间的数据(不一定上一期)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至少按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报表数据不具可比性这一事实。
3.资产负债表

金融等企业大体按照流动性顺序列示资产和负债,从事多种经营的企业可采用混合的列报基础,同时包含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和一年之后预期将收回或清偿金额的资产和负债单列项目:披露一年后预期收回或清偿的金额。

定义: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的。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归类为流动。

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行清偿的条款与在资产负债表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流动性分类时,应当采用相同的正常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予清偿的,仍应划分为流动负债。

优化项目顺序。
4.利润表

在利润表中以“费用功能法”列报费用;在附注中以“费用性质法”列报费用,分为耗用的原材料、职工薪酬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第39条(六))。

调整个别项目,其他综合收益。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将综合收益总额和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分别列示;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与所有者以其所有者身份进行的、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

其他综合收益。
6.附注

第一,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报告批准报出者和报出日;营业期限有限。第二,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细化;费用性质法。第三,资本管理的有关信息:(1)企业资本管理的目标、政策及程序的定性信息;(2)资本结构的定量数据摘要;(3)自前一会计期间开始(1)和(2)的变动;(4)当期是否遵循了其受制的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未遵循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时的后果。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第一,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第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第三,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第一,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第二,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三,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第四,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