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专技职称 > 公示公告 >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5)

时间:2015-06-19 07:52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
第五章 考 试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
  
 
  
 

第五章 考 试 

  

第二十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二条  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文章标签:公务员录用规定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