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职业标准
《育婴师》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
育婴师
1.2职业定义
主要从事0-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以及辅助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育婴师(五级)、育婴师(四级)、育婴师(三级)和育婴师(二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适合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室内外环境;适合育婴人员从事育婴的工作的场合。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观察敏锐、操作灵活、具有学以致用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身体健康;
18-55周岁;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
1.7.3鉴定方式
育婴师(五级)、育婴师(四级)、育婴师(二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模式,育婴师(三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模式。
育婴师(五级)、育婴师(四级)的鉴定形式有操作考核和口试。根据考核要求,各模块的鉴定均实行百分制,每个模块考核的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育婴师(三级)的非一体化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育婴师(二级)的鉴定包括口试和论文答辩两个部分。申报者以擅长并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的业务内容自行选题,独立撰写论文。在完成论文后,进行现场答辩。口试和论文答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7.4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论文答辩在现场模拟操作场地进行。
二、工作要求
2.1“职业功能”、“工作内容”一览表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育婴师(五级) 育婴师(四级) 育婴师(三级) 育婴师(二级)
一.生活照料
(一)饮食与营养
(二)照料婴幼儿睡眠、二便、三浴
(三)包裹、穿脱衣服和抱孩子
(四)卫生(居室、个人、四具)的操作 (一)饮食与营养
(二)照料婴幼儿睡眠、二便、三浴
(三)卫生(居室、个人、四具)的操作 (一)饮食与营养
(二)照料婴幼儿睡眠、二便
(三)传染病的消毒
(一)营养学知识的运用
二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一)生长监测
(二)预防接种
(三)常见疾病护理
(四)危险因素识别
(五)预防铅中毒 (一)生长监测
(二)预防接种
(三)常见疾病护理
(四)早期发现发育偏离与异常
(五)危险因素识别
(六)预防铅中毒 (一)常见疾病护理
(二)常见发育行为问题识别
(三)危险因素识别
(四)预防铅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