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职业标准《育婴师》职业标准(6)
时间:2016-08-03 22:03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点击:次
2.2.4育婴师(二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要求 比重 一、生活照料 (一)营养学知识的运用 1、能够熟悉并且运用营养知识设计个别化营养方案 1、营养学专业知识 16% 二、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一)常
2.2.4育婴师(二级)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专业知识要求 比重
一、生活照料
(一)营养学知识的运用
1、能够熟悉并且运用营养知识设计个别化营养方案 1、营养学专业知识 16%
二、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 (一)常见疾病护理 1、根据医嘱,进行婴幼儿常见疾病的家庭护理 1、婴幼儿常见疾病的家庭护理的知识与方法 16%
(二)了解儿童康复治疗的基础知识与方法 1、能够运用康复知识,辅助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的康复训练 1、儿童康复治疗的基础知识与方法 7%
三、教育
(一)了解民族与宗教知识 1、能够运用所学知识,适应、配合不同文化中的早期婴幼儿教养 1、不同文化(民族与宗教、国家等)的知识 8%
(二)掌握科研方法 1、能够进行基本的研究,撰写论文 1、科研方法的种类与应用
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17%
四、培训与指导 (一)分层、分类指导 1、在社区、早教中心等教养机构,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点、个体差异,进行养育指导 1、指导原则与方法 10%
(二)业务培训 1、对育婴员、育婴师、高级育婴师进行业务培训 1、培训原则与方法 8%
五、业务管理 (一)业务标准的制定与评估 1、能够进行制订有关业务标准,参与评估 1、标准制定与评估的方法 10%
(二)业务技术的更新与开发 1、对科学育儿新进展资料的收集、筛选与使用
2、开发、设计业务技术 1、业务技术更新与开发的基本原理与方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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