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3)
时间:2014-02-21 10:51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点击:次
2.实施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 针对我省不同区域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差异,实施差异化的空间策略和政策引导。引导形成珠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粤东城镇群、粤西城镇群和粤北城镇群培育 区四个城镇化空间。推进珠江
2.实施差异化的城镇化发展策略。
针对我省不同区域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差异,实施差异化的空间策略和政策引导。引导形成珠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粤东城镇群、粤西城镇群和粤北城镇群培育 区四个城镇化空间。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联合港澳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有序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以城区扩容提质辐射引 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建立健全以大都市区化为主导的空间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城镇发展密集地区及城市之间的紧密合作,推动城镇化发展路径向大都市区化转型, 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共建共享的城镇化发展格局,缩小区域和城乡差距,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珠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体系。
强化世界级城市群的功能。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与港澳合作开展“一国 两制”下世界级城市群发展策略研究,并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突破。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区域创新体 系,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共同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深化粤港、粤澳跨界空间合作。加强规划的协调和衔接,联合港澳推进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地区、珠海横琴新区建设,积极探索区域联合创新区、现代服务 业合作区、旅游合作区及生活合作区的建设模式,形成示范效应。围绕环珠江口湾区推动高端服务功能集聚,提升湾区的人居环境质量和空间品质,将湾区建成区域 创新基地、多元文化融合区和生态良好的优质生活圈。
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进程。以广佛同城化为示范,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五个专项规划为重点,建立有效运作的多层次合作机制,大力推进广佛 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经济圈建设。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与作用,提升佛山、珠海、东莞、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等地区性中 心城市的聚集辐射功能,形成核心突出、支撑力强、各具优势和特色的城市一体化发展格局。坚持科学规划、从容建设,高水平打造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 以及广州中新知识城、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东莞水乡特色经济区、中山翠亨新区、肇庆新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形成高端集聚、充分协作和高效合理的产业一体化布 局。提升“双转移”水平,推动产业向外围地区转移,并积极吸纳高端人才,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优化发展。
——粤东城镇群:推进汕潮揭同城化,提升粤东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
完善粤东城镇群空间结构。制订实施粤东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粤东城际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汕潮揭同城化发展;加快地级市城区扩容 提质,以汕头市中心城区为中心,潮州、揭阳、汕尾市中心城区为副中心,县级市城区(县城)为重要节点,其他小城镇为外围组团,优化粤东地区城镇空间网络; 支持汕头海湾新区、潮州东城新区、揭阳空港经济区、揭阳海港经济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壮大城镇综合实力,提升城镇发展质量,推动粤东城镇群加快发展。
构建高水平的产业集聚平台。重点建设深圳(潮州)、深圳(汕尾)、珠海(揭阳)和汕头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合理引导产业转 移。支持深(圳)汕(尾)特别合作区建设,探索区域合作发展新模式。支持汕头市建设粤台经贸合作南澳试验区,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作。依托沿海港口发 展临港工业和港口物流业,积极发展石化、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建设沿海电力能源基地和揭阳(惠来)石化基地。落实“智慧用海”理念,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形成以汕尾红海湾开发区-揭阳海港经济区-汕头沿海产业新城-潮州临港产业集聚区为主的沿海产业带。
——粤西城镇群: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粤西地区城镇化发展。
发展壮大粤西城镇群。制订实施粤西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积极培育湛茂都市区,提升发展湛茂阳临港经济圈,促进陆海联动发展。以湛江、茂名、阳江市的中 心城区为核心,加快推进阳江城南新区、湛江东海岛工业新城和海东新区、茂名滨海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实现人口、产业扩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综合承载力和 竞争力,充分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引领周边地区加快发展。
推动与环北部湾经济区和大西南地区的合作。加快推进湛江、茂名市融入北部湾经济区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主动对接海南国际旅游岛,加强与海南、广西 两省(区)在交通、产业等方面的合作,构建联结大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北部湾地区及东南亚的沿海城镇-产业聚合发展走廊;将雷州半岛打造为支撑国家南海开发 战略的大后方和引领北部湾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推动石化、能源、钢铁、港口工业、现代物流、装备制造等大型产业项目,支持广钢环保迁建、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等大项目 建设,培育产业集群,着力打造湛江东海岛工业新城,积极发挥大型项目对粤西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粤北城镇群培育区:发挥中心节点城市辐射作用,带动粤北地区城镇化发展。
实现集聚发展。加强区域合作,着力打造南融珠江三角洲地区、北联内地、东承海峡西岸经济区、西接北部湾经济区的纽带。积极培育韶关都市区,壮大各级中 心城市,将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等地级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区域主要增长极。支持韶关芙蓉新城、河源滨江新城、梅州江南新区、清远燕湖新城、云浮西 江新城以及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建设,配套完善县城、中心镇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其对产业和人口的吸引力与承载力,促进粤北地区城镇集聚发展。
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依托资源和生态优势,主动承接珠江三角洲及其他地区的产业转移,建设生态产业基地,创建低碳经济发展区。重点发展特色加工制造 业,巩固提升资源型基础产业,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引导粤北地区走循环经济发展道 路,加快绿色崛起。
(二)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路径和形式,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 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积极构建结构有序、功能互补的空间结构,强化 城乡产业联动和城乡空间有序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1.强化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
支持县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县城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积极推进市政、交通、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贸等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宜居水平。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覆盖率,积极引导本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异地务工人员向县城集聚。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县域经济转型,主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并以合理的产业布局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强化中心镇的辐射功能。充分发挥中心镇上接城市、下引乡村的综合功能。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发展的原则,适度提高规划建设标准,引导和培育中 心镇成为现代小城市或卫星城、特色专业镇,促进其转型升级;创新镇域管理体制,坚持扩权强镇,强化中心镇社区服务功能,建成人居环境良好、服务功能完善的 新城镇。
2.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等城乡共建共享。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 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村庄规模、生产特点和生活方式等因素,积极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集中配套完善给排水、环卫、 文体、教育、金融、医疗、养老、信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促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构筑产业联系紧密、资源深度整合、地域特色明显的城乡产业联动发展格局。以产业化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通过政策扶持 和项目引导,加速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农户多、发展有潜力的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制订优惠 政策,积极培育涉农二、三产业,吸引工商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市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优化基础设施配套,创造良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环境。大 力发展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与旅游、科技、咨询、设计、广告、会展、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的有机结合,提升农业附加值和社会效益。
4.提升村镇规划建设水平。
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宜居村镇建设、名镇名村创建等规划(计划)编制工作,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大力提升村镇规划建设水平,维 育生态修复空间和基本农田。继续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山区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村镇规划覆盖率,指导村镇科学发展。
创建宜居村镇、名镇名村和幸福村居示范片区。加快宜居村镇的创建步伐,继续开展宜居示范镇(村)的核定工作。发掘各地资源禀赋、整合提升特色优势,重 点建设一批规划科学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生态环境良好、具有较大影响力与辐射带动能力的名镇,以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名 村。围绕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等六方面内容创建幸福村居,加强对农村住宅建设的指导,制订并执行村民住宅建设高度、层数和间距的控制标准, 推广使用经济、适用、节能和体现地方特色的住宅设计方案,着力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乡村民居。
以维护乡村自然风貌和塑造聚落景观、农业景观和旅游景观为重点,加强乡村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人居环境的功能化改造,将乡村社区规范化建设与营造乡村特色景观风貌有机结合,整体提升乡村环境。
(三)构建集约紧凑空间格局。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加强生态隔离区域建设,通过提高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形成多层次、多中心、组团布局、紧凑集约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1.培育组团发展的城镇空间形态。
改变沿交通干线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遏止非农建设无序蔓延。加强对城镇周边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生态要素的保育,推 进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增长边界划定与管制工作,加快组团间生态廊道建设,并与区域绿地等开敞空间相衔接,形成网络化、连贯性的城镇间生态隔离区域。
以功能集聚、特色鲜明、组团发展为原则,引导城市副中心、新城或卫星城建设,以新城或卫星城吸引产业与人口集聚,疏解城市中心区压力,形成职住平衡、功能完善的城市组团,逐步构建多层次、多中心、网络化布局的城市空间格局。
2.实行TOD(公交导向型)开发。
构建围绕综合交通枢纽站场紧凑布局的城镇空间形态。加强对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建设和站场用地布局的统筹力度,合理布局居住、就业和消费休闲等功能区,引导城镇重要功能区逐步向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周边集聚。
着力推进城际轨道站点周边地区的土地综合开发。依托城际轨道交通站场,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发展。高效组织轨道与其他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接驳,并构建安全、舒适的立体化步行网络。
(四)创新城市开发模式。
1.建设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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